一位大爷因无配偶和子女,由其单位安排住进了养老院。近日,大爷因为身患重病住院接受治疗,产生了很多医疗费。这笔医疗费究竟该由谁来担负呢?
任波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
任波律师表示:“如果大爷的单位是其监护人,那么单位就应当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为大爷支付相应的医疗费。如果大爷没有监护人,那么应当由对其承担赡养义务的人来支付医疗费。这里的赡养义务可以由法律规定而产生,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而产生。就前者而言,本案当中,大爷没有配偶和子女,因此不存在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人;就后者而言,大爷与养老院之间如果存在养老协议,大爷可以请求养老院按照养老协议为其支付医疗费。在大爷没有配偶、子女,养老院对其又不承担支付医疗费义务的情况下,大爷的医疗费就要由其个人承担了。在此律师也呼吁,国家应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关注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
首播时间:今晚18:30
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