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主任接受《视实》栏目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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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围绕着“摄录违章,是否该执法告知?”问题展开讨论。日前,市民张先生在北方网论坛发帖,对摄录违章不做执法告知提出质疑:反复在某路口因同一项违规被摄录多次,导致罚款额数大,为什么没有执法告知?张先生表示:如果在初犯时就被告知,自己就不会反复违章多次了。
针对这一问题,潘主任表示:违章摄录不告知,是剥夺了驾驶员的知情权,监控设备不能沦为单纯的罚款工具。随着交通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违规后的及时告知完全可以做到。交管部门应更加人性化地尽到执法告知的责任。现在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开展了短信告知,证明了这并非是做不到的事。能不能做和有没有做不是一个概念,不能将“不好做”作为“不去做”的理由。另外,这个问题也亟待法律上的保障,只有有了法律做保障,才能建立起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
本期节目内容详见12月11日12:00--12:30天津电视台卫视频道《视实》栏目。
新闻编写: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