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与卢彦民(右)、张宇律师(左)合影留念
本案是一起房屋纠纷案件,张先生于2005年购买一套房屋,当时恰逢天津某房地产置业公司处于注销期间,张先生并未及时办理房屋入住相应手续。时隔多年,鉴于当时未交齐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等原因,张先生担心现在办理入住手续会遇到麻烦,故委托我所律师帮助其办理房屋入住的相应手续,即诉前调解工作。
卢彦民、张宇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始了解案情、调查取证,多次奔波往返于张先生与房地产公司之间,做了大量的调解、协调工作,兢兢业业、不辞辛苦。最终,在两位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张先生的案子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
事后,张先生亲自将锦旗送到我所卢彦民、张宇律师的手中,对两位律师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