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感谢贾芳、夏永亮律师
2013.12.14

当事人与贾芳律师(右)合影留念


本案是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某日晚,当事人王先生驾驶小轿车参加活动,同行的还有王先生的朋友朱先生及李先生,当车行驶至某公路时,遇本案被告梁某驾驶汽车左转弯时两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王、朱、李、梁四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大队认定,王先生与梁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在王先生与梁某互赔了彼此的车辆损失后,对于乘车人朱、李二人的剩余医疗费两万余元,梁某却拒绝赔偿。无奈之下,王先生将梁某诉至法院,并委托我所副主任贾芳律师及助理夏永亮律师承办此案。


贾芳、夏永亮律师接受了王先生的委托后,立即开始详细了解案情,多次往返奔波于原、被告双方的保险公司及交警大队进行调查取证,不放过任何一个对我方有利的证据。开庭前,贾芳、夏永亮律师积极的准备庭审辩护观点;庭上,两位律师慷慨陈词、据理力争,为王先生争取了最大的利益,兢兢业业、不辞辛苦。最终,法官采纳了我方的观点,判决梁某赔偿王先生两万余元。


得知判决结果后的王先生特别激动,特意亲自送来锦旗,对我所贾芳、夏永亮律师的工作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