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2011年11月12日上午9:30,我所主任潘强律师携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法律援助部部长齐跃律师、鲍宏声律师、卢彦民律师、司晓楠律师、范蕊律师、赵春梅律师、曹佳君律师和刘大鑫律师一行来到了天津青年宫,受邀参加了由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和天津青年宫共同主办的“今天说法”公益活动暨交通广播《交法在线》法律咨询会。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首先讲解了《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法律知识
潘强律师深入浅出、生动细腻的演讲获到了听众们的一致好评
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台《交法在线》栏目主持人宋歌
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和天津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刘晓纯为前来现场的听众们解读《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法律知识。潘强律师表示:“《婚姻法解释(三)》颠覆了以前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以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屋归自己子女个人所有;夫妻双方婚前一方首付房款,婚后房产证下来,双方共同还贷的,对照从前,法院判决房子分配可以说五花八门,依照《婚姻法解释(三)》便统一了。
另外,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深入浅出、生动细腻的演讲获到了现场听众们的一致好评。之后,刘晓纯副院长又结合相关案例,巧妙的分析了《继承法》中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法定继承和代位继承”等法律常识。律师与学者现场的搭档演讲使听众们熟悉了更多的维权知识,受益匪浅。
现场咨询气氛火爆,听众们反映热烈
潘强律师为听众耐心的答疑解惑
卢彦民、曹佳君、赵春梅律师为听众们解答劳动纠纷
授课结束后,由律师、学者为大家解答咨询。现场咨询气氛火爆,听众们反映热烈,大家纷纷就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房屋合同、物业纠纷、交通事故和劳动争议等相关维权问题进行咨询,十位击水律师就各种维权难题耐心的为大家答疑解惑。
任波、范蕊律师为听众们解答房屋合同等维权问题
鲍宏声律师为听众解答遗产继承等相关问题
司晓楠、卢彦民律师为听众解答侵权纠纷
部分听众表示:“大家因收听电台节目提前知道节目将邀请击水律师现场为观众答疑,所以很早就准时来到天津青年宫。平时每周六都会准时收听《交法在线》栏目,对击水律师耳熟能详,是几位律师的粉丝。常常在电波中或电视上听到或看到击水律师为民普法,有维权难题找击水律师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希望交通广播电台能多多举办义务普法活动,切实的有益于我们百姓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齐跃律师为大家解答婚姻法相关法律问题
范蕊、鲍宏声律师耐心听老人倾诉
刘大鑫律师为听众解答合同纠纷
本次活动进行到中午12:30分圆满结束,击水律师现场为听众朋友解答咨询数十余起,受到了听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此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曹佳君律师(右)
赵春梅律师(右)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