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霞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2013.12.14

本所讯    2011年10月25日上午,我所交通法务部部长、副主任刘淑霞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的采访,对一起消费维权案件进行法律评说,为广大观众答疑解惑。


刘淑霞律师接受采访


本期节目详情:


小王参加工作两年了,为了进一步提升自己,今年8月份,她在本市一家外语培训机构报名参加了英语训练班。在交纳全部学费后,小王与该培训机构签订合约,其中约定:小王可以先来训练班试听,如果对训练班不满意,培训机构可以退换小王部分学费。小王试听之后觉得该课程并不适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便要求培训机构退还相关学费。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与小王沟通后,也答应了在24个工作日之内将学费退还给小王。


但是两个多月过去了,小王多次找到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退款,均遭到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拖延和搪塞,退款事宜迟迟得不到解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小王应该向谁主张权利,又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呢?我所交通法务部部长、副主任刘淑霞律师对此案做出了详细又专业的法律评说。


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             


首播时间:今晚18:30


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