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红玲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2013.12.14

本所讯     2011年9月29日下午,我所郑红玲律师接受了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近几年,一些酒店在承办消费者婚礼仪式时另收取婚礼场地费用,并告知消费者若选择该饭店的婚庆组,则不加收婚礼场地费。对此,消费者有疑问?预约酒店婚宴,本就是一种消费行为,是否应另付场地费呢?


郑红玲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


郑红玲律师认为:“首先,酒店指定婚庆公司,这种行为,类似于日常购物消费中的‘捆绑销售’、‘搭售’。酒店利用自己在承办婚宴消费中的优势地位,强行要求消费者选择指定的婚庆公司,否则就收取所谓的“进场费”,这实际上是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自主消费的权利。其实质上也是违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


其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也规定了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酒店强行指定婚庆公司及收取进场费的做法,也违背了公平竞争、平等交易的市场规则,实质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再次,针对此种现象,政府工商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通过行政手段予以规范,以保障婚庆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最后,律师提醒消费者:在预订婚宴时,尽量选择信誉好,口碑佳,管理规范的正规酒店。关于如何收费,也要做到约定明确、清楚,以免发生纠纷受到不应该的损失。”


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


首播时间:今晚18:30


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