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感谢卢同斌、范蕊律师
2013.12.14

当事人与卢同斌律师(左)、范蕊律师(右)合影留念


本案是一起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2010年11月底,被告人李某与受害人魏女士因为邻里纠纷发生争执,被告人将魏女士从二楼推了下去。魏女士顿时不能动弹,腿部疼痛难忍,遂打110、120报警。救护车来后将魏女士送至医院治疗,经诊断,魏女士被诊断为左腿粉碎性骨折,面部软组织损伤。后来就赔偿事宜,魏女士与李某始终僵持不下,故魏女士来到我所进行咨询。我所副主任卢同斌律师、范瑞律师耐心详细的解答了魏女士的疑问,出于信任,魏女士与我所办理了委托关系。


卢同斌、范蕊律师接受委托后,即刻与办案警官联系。经过与警官的沟通,了解到此案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将魏女士推下楼,所以此案有可能不能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律师与警官多次沟通后,终于拿到了不予立案告知书。后律师多次和法院的沟通,终于将立案以刑事案件立案。两位律师多次往返奔波于原、被告之间进行细致的调解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均被法官及当事人认可。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被告人一次性给付魏女士5万元作为赔偿,此案顺利结案。


魏女士对本案结果十分满意,特意亲自送来锦旗对我所副主任路同斌律师、范瑞律师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