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举办第三届“击水杯”律师辩论赛预赛
2013.12.14

本所讯    2011年9月17日下午15:30,第三届“击水杯”律师辩论赛预赛在河北饭店三楼会议室举办。我所顾问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马和琴、原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张金钟、原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晶及我所顾问张新路均以评委身份参加了本次辩论赛。


第三届“击水杯”律师辩论赛在河北饭店三楼会议室举办


吕慧宾律师


刘大鑫律师


在本届辩论赛预赛中,我所吕慧宾、郑红玲、宋利华、潘晓东、狄妍、杨雪、史锦岭、张宇、司晓楠、吴悠、陈君健、王会权、徐亮、王茜、赵春梅、夏永亮、成玉洁、单联璞等多位年轻律师作为参赛辩手,围绕“当事人在诉状中,有权列第三人吗?”、“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雇员与他人发生冲突,进而驾车故意撞人,该行为属职务行为吗?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吗?”等法律热点问题,模拟了庭审现场,双方展开了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唇枪舌剑的激烈辩论,辩手的表现获得了评委和广大击水同仁的一致好评,现场掌声不断。


史锦岭律师


潘晓东律师


成玉洁律师


比赛结束后,潘主任感概的表示:“很高兴又迎来了第三届“击水杯”律师辩论赛,通过本场预赛,我感觉到我们击水律师在赛前都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比赛中旁征博引,妙语连珠,各位辩手均展现出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不俗的辩论技巧。希望入围决赛的辩手们能够继续巩固法学知识的学习,积累更多的辩论经验,争取在辩论赛决赛中表现得更优秀,展现出非凡的律师风采。”


赵春梅律师、司晓楠律师


陈君健律师(右)、夏永亮律师(左)


宋利华律师、吴悠律师


由于时间的关系,本次辩论赛预赛仍有几组辩手未能上场,我所将于10月8日月例会上,继续举行。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