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2011年7月27日,我所刘淑霞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对一起消费纠纷进行专业的法律评说,为市民答疑解惑。
刘淑霞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采访
本期节目内容:
今年五月,陈先生在本市4S店购买了一辆心仪已久的小轿车。这新车没开多久,陈先生就感觉有点不对劲了。每次行驶过程中,陈先生总觉得自己的新车有不同程度的晃动和颠簸,即使是在平坦的道路上行驶也是如此。为此,陈先生来到购车的4S店,要求工作人员对新车进行检测维修。经检测,陈先生被告知,自己的新车完全正常。
陈先生本以为就此能够放心的驾驶爱车了,没想到一上车,晃动和颠簸的毛病仍旧存在。无奈之下,陈先生来到北京一家4S进行检测,北京4S店得检测结果却让陈先生大吃一惊。在北京4S店为陈先生新车出具的鉴定书上载明:此车车轮存在问题,并发现车轮上写有“试驾”字样,建议及时更换维修。
陈先生拿着北京4S店出具的鉴定书,能否要求天津的4S店进行维修和赔偿呢?我所刘淑霞律师对此进行了专业的法律评说。
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
首播时间:今晚18:30
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