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2011年7月9日下午14:30,首届“击水交通事故高峰论坛”在河北区人大的四楼会议厅成功举办。
首届“击水交通事故高峰论坛”在河北区人大的四楼会议厅成功举办
点评嘉宾为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刘韶华(左三)
点评嘉宾针对律师和法官所提到的各种难点予以了深入浅出的点评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发表讲话
出席高峰论坛的来宾有: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刘韶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杨立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黄平,和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建援、民一庭庭长刘文澄、民三庭庭长武士海,河北区人民法院法官田大刚,南开区人民法院法官张晓斌,红桥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南宝龙、民三庭副庭长周妍,西青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瑞华、研究室副主任李文锁,北辰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周成柱,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民刑科科长王利东,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刘裕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法制办主任马芳田、法制办姜经纬,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霍家润、高级工程师赵道平、工程师童惠君,天津市岳华二手车评估中心主任骆金龙,天津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刘晓纯,天津医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古津贤,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老师郭明龙,人民法院报记者成金生等来自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的有关领导和知名院校的学者。
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刘韶华
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刘裕民
红桥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南宝龙
西青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瑞华
我所顾问、原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晶
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霍家润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老师郭明龙
首届击水交通事故高峰论坛,我所副主任郑晓云、刘建、卢同斌、苏文辉、刘淑霞律师,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我所北所法律援助部部长齐跃律师、南所法律援助部部长王娜律师,律师安刚和西青法院民三庭庭长林瑞华就交通事故案件中的“多处伤残,如何赔付?”、“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责任无法认定时,怎么办?”、“法院是否应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一并审理?”、“夫妻同时死亡,一方父母起诉另一方,应否赔偿?”、“两车撞一人,仅一车有交强险,该如何赔付?”、“机动车贬值损失,法院应否支持?”、“车损后到4S店维修,4S店与物价局所定价格存在差异,法院应如何认定车损?”等律师在代理案件中和法官在审判案件、执行过程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发表了陈述,交流经验。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刘韶华作为本次论坛的点评嘉宾,针对律师和法官所提到的各种难点予以了深入浅出的点评,发表了独到的观点。律师、法官、学者等多方的深入讨论和观点碰撞,使首届击水交通事故高峰论坛高潮跌起。
我所副主任郑晓云律师
我所副主任刘建律师
我所副主任刘淑霞律师
我所副主任卢同斌律师
我所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
我所北所法律援助部部长齐跃律师
我所南所法律援助部部长王娜律师
安刚律师
我所副主任苏文辉律师
我所主任潘强表示首届击水交通事故高峰论坛圆满举办
潘主任表示:“首届‘击水交通事故高峰论坛’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我所在办理交通事故案件领域的优势和品牌形象,提升我所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使办案水平再上新台阶。”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