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2011年5月21日下午,在我所学习会后,河北区人民法院田大刚法官受邀来到我所,传授办案经验,畅谈法官与律师关系,并与我所律师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互动和交流。
田大刚法官首先从自己的经历讲起。从业二十余年,田法官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列举了亲自办理的诸多案件的所感所得之后,田法官颇为感慨的表示:“我认为,作为一个法律人,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都应该把功夫下在平时,不断开阔视野,丰富阅历,了解各行各业的知识,为日后打好基础。近年来,法官、律师的数量逐年增多,案件也日益复杂化,因而在办案过程中,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就显得尤为关键。法官和律师要常沟通、勤联络,双方做到不违法、讲良心,才能最大程度的达到诉讼目的,也能得到最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这才是‘双赢’的结果。”
田法官一席话让在场的律师深受启发、获益匪浅。随后,卢同斌、吕惠宾等律师就保险合同、购房格式合同等一些疑难问题向田法官进行讨教,田法官一一作了耐心、细致、专业的解答。
最后,潘主任总结道:“这次田法官与大家共同交流的效果很好。从田法官身上,我们能学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身为法律人要有自己的法律信仰和追求,这决定了大家的起点和日后能达到的高度。律师平时应多钻研业务,并善于与法官、与当事人沟通,掌握沟通的技巧,尽职尽责的去办每一个案子。今天大家收获了很多,十分感谢田大刚法官的到来。”
新闻编写: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