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与郑晓云(左)、范亚楠律师(右)合影留念
本案是一起刑事案件。2010年6月的一天,被害人在某工程现场工作期间,因故与被告人孙某发生争执,孙某盛气之下驾装载机将被害人拍压致死。因被告人孙某受雇于董先生,故被害人家属要求董先生以雇主身份对自己的损失予以赔偿。无奈之下,董先生慕名来到我所,并委托我所郑晓云、范亚楠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郑晓云、范亚楠律师接受董先生的委托后,立即开始着手了解案情、调查取证,同时,两位律师在庭上据理力争,极大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在一审判决董先生赔偿8万元被害人家属不满结果又提起上诉之后,董先生出于对律师的信任又继续委托郑晓云、范亚楠律师继续代理二审。两位律师先后多次往返于原、被告之间进行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同时也积极的与法官联系沟通案件进展。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董先生赔偿被害人10万元。
调解结果下达后,董先生非常高兴,他特意亲自将锦旗送到我所郑晓云、范亚楠律师的手中,并激动的说:“多亏了击水的两位优秀律师,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才使被害人家属放弃追究我的刑事责任,我衷心的感激击水律师事务所的郑晓云、范亚楠律师。”
新闻编写: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