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感谢刘建、任波律师
2013.12.13

委托人送锦旗向我所副主任刘建律师(左)、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右)表示深深的感谢


本案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我所代理的是被告一方。周某驾驶一辆小客车在行驶过程中将骑自行车的赵某撞倒在地,当时周某车上有乘客李某。交通事故发生后,李某拨打电话“120”和“110”。周某让李某顶替冒充驾驶人,自己则陪同伤者赵某乘坐赶来的救护车前往医院。李某对随后赶来的交警称自己是驾驶人。后李某见伤者赵某的伤情严重,向交警坦白了实情。


2010年11月10日,周某在接受交警的询问时承认其交通肇事的事实。11月29日,赵某因急性闭合性重型颅脑损伤、肺部感染死亡。11月30日,周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交警认定,周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经过律师大量的准备工作,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以及在庭上精彩的辩护,最终法院认定,周某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判决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委托人周某的家属对案件的结果十分满意,并赞美两位律师办案经验丰富、认真负责、高效廉洁,是不可多得的好律师。(注:新闻中人物已化名)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