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感谢任波律师
2013.12.13

委托人送锦旗感谢我所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左)、杨雪律师


本案是一起交通肇事案。2011年2月,李某驾驶小型轿车在东丽区与王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受伤,人力三轮车乘车人舒某死亡。舒某的家属慕名来到了我所,并委托了我所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经过任波律师与委托人充分的沟通后,得知委托人希望对本案的民事赔偿最大化。


鉴于此,经过律师的努力,使本案未经诉讼程序,委托人便顺利的获得了全部赔偿款共计26万元。


委托人对赔偿结果十分满意,并说到:“深深的感谢两位律师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我们得到了应得的赔偿,维护了合法的权益。”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