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感谢李梦婧、哈特律师
2013.12.13

当事人家属与李梦婧(右)、哈特(左)律师合影留念


本案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张某因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动手打架,气愤之下张某使用折叠刀将被害人胸部、胳膊捅伤,后被警察制止。经鉴定,被害人左上肢损伤为轻伤,胸部损伤为重伤。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为寻求帮助,张某家属慕名来到我所,并委托我所李梦婧、哈特律师作为辩护人参与诉讼。李梦婧、哈特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始着手了解案情,同时多次往返奔波于当事人之间进行细致严谨的取证工作,并积极的与法官沟通案件进展,兢兢业业,不辞辛苦。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法官最终认可并采纳了我方观点,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得知这一结果的张某及家属非常激动,特地送来锦旗对李梦婧、哈特两位律师表示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