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感谢赵天竺律师
2013.12.13

当事人与赵天竺(右二)、王茜(左二)律师合影留念


本案是一起母亲起诉儿子、儿媳及孙女腾房的案件,律师代理被告一家。委托人崔先生一家三口与其母亲住在一套归属企业的房产内已二十多年,因近几年矛盾越来越多,其母认为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于是要求委托人三口搬离住所,协商未果后便将崔先生一家三口告上了法庭。


崔先生无奈之下,慕名找到我所并委托赵天竺律师代理此案。赵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始着手了解案情,详细询问相关细节。庭审中,赵律师发现原告提供的承租合同记载的租赁日期截止到2009年8月31日,此后未再续签,便马上以原告主体不适格为由要求原告撤诉。最终,赵律师细心、专业、严谨的态度,使法官认可了我方观点,使原告当庭撤诉。


当事人崔先生一家对于这一结果非常满意,特地亲自送来锦旗,对赵天竺律师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新闻编写:孙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