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感谢任波、李怀宇律师
2013.12.13

任波律师(中间)与当事人及其家属合影留念


本案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被告驾驶大客车沿某高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时,超越李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大客车左侧后部与三轮摩托车前把接触后,李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失控,其前轮又撞到前方顺行的赵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左后侧,李某车侧翻砸到赵某车上的乘车人、我方当事人王女士,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王女士受伤。


经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某大队认定,被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后经两位律师尽职尽责的工作和庭上的精彩代理,最终使得本案获得圆满调解,我方当事人王女士获得了被告之一某财产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近七万元。


当事人王女士对本案调解结果十分满意,并赞美两位青年律师是尽职尽责的好律师。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