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感谢满志有、王歆怡律师
2013.12.13

本所讯   2010年1月16日,当事人崔满长将一面题有“百姓的贴心人、人民的好律师”的锦旗送到我所满志有、王歆怡律师的手中,感谢他们的辛勤工作使当事人取得了满意的结果。      


当事人崔满长是一起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崔先生在交通队的主持下,和对方进行了调解,对方赔偿了崔先生22000元。但是在后续的治疗中,崔先生发现自己的脚部受伤已经致残,随后来到我所咨询,希望寻求律师的帮助。


王歆怡律师分析案情后,建议当事人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经鉴定发现崔先生的脚部伤残为9级伤残。在律师的帮助下,崔先生顺利的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经法院判决,崔先生又获得了99000元的赔偿。       


得到近10万元的赔偿后,崔先生表示:是击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的帮助让我获得了这一笔不小的赔偿金,我真要感谢他们,要请就请这样的律师!   


新闻编写:范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