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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强律师获聘为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本所讯 2016年6月1日,我所主任潘强律师被聘为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为三年。这也是潘强律师继2009年12月30日被聘为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后连续七年担任。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9.30
  • 击水律师获聘为天津中学法律顾问
    本所讯 2016年9月30日上午8:30,击水律师事务所与天津市天津中学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在天津中学305会议室举行。天津中学校长兼党委副书记陈晓明、党委书记兼副校长王慧、副校长王振英、副校长刘红胜等校方领导干部及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副主任王茜律师、顾问部部长赵成等人出席本次签约仪式。此外,《天津教育报》记者全程报道。双方亲切交谈,达成合作共识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自2016年9月30日起,由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王茜、刘丹律师担任天津市天津中学常年法律顾问。就该校管理、教学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学校开展法律普及活动,指导学校建立内部涉法性事务管理机制,指导促进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协助学校对法学等学科专业建设进行指导;优先接受学校委托办理诉讼、仲裁或调解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工作。随后,陈晓明校长向潘强律师颁发聘任证书。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表示感谢校方对击水律师的信任,能够担任天津中学的法律顾问既是荣誉,也是责任。击水律师将紧紧围绕学校法律知识普及、建章立制、法律风险防范、学校涉诉案件应对等问题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学校发展和师生合法权益保护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保障。陈晓明校长及党总支书记王慧表示,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天津中学聘请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理念的有效举措;也是进一步规范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维护全校教职工与学生的合法权益的有力法律保障;更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相信击水律师将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学校和师生保驾护航。 天津中学是以天津这座城市名字命名的,是天津市教委直属国办重点中学、市首批示范高中校。天津中学的校训是“为成功的人生做准备”,学校要为今天走进天津中学的学生,在他30岁的时候能够立足于社会、在为社会做贡献的同时谋求到自身的幸福做准备。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9.30
  • 潘强律师为高速集团职工普法
    本所讯 2016年9月21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受邀来到蓟县,分别为天津高速集团运营事业部二分公司、四分公司全员职工培训。潘律师凭借其二十多年的办案经验,围绕近期“房价疯涨导致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假离婚”等热点法律问题,以案释法,结合相关法律实务知识及条款进行了专题讲解和现场交流。潘律师提醒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次培训增强了集团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集团依法治企的能力、推进法治高速建设。 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9.23
  • 律所护航红十字会
    文章摘自2016年9月23日《城市快报》第05版城市快报讯 昨天上午,市红十字会在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举行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挂牌仪式。市红十字会于2010年聘请击水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6年来该所本着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原则,为市红十字会开展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公益咨询服务;为市红十字会开展或涉及的重要工作提供公益法律支持,切实保证了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记者 高立红
    2016 09.23
  • 我所成为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
    本所讯 2016年9月22日上午九时,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在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十四层举行了天津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挂牌仪式。天津市红十字会副巡视员于慧斌、事业发展部部长张鸾、办公室主任宋强、事业发展部主任科员胡波及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党支部书记张向龙律师、副主任潘晓东律师、工会副主席兼办公室主任张晶出席了本次挂牌仪式。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是天津市首个加入红十字会团体会员的律师事务所,为我市红十字会组织增添了新的活力,凝聚了社会爱心、弘扬了正能量、打造了新局面。市红十字会副巡视员于慧斌介绍市红十字会发展概况。天津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11年,至今已经走过了近百年的光辉历程。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市红十字会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生活状况,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市红十字会在业务上受中国红市字会的指挥,以三救“救灾、救助、救护”为主要工作。于慧斌同志表示,市红十字会在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社会救助、红十字青少年、社区服务、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库建设以及未来将开展的器官捐献方面的工作,都离不开法律支持和帮助,今后市红十字会的发展和壮大,也需要法律支持。市红十字会于2010年聘请击水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六年来击水律师事务所本着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角度出发,为市红十字会开展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公益咨询服务;为市红十字会开展或涉及的重要工作提供公益法律支持,切实保证了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介绍了击水所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历程。潘主任表示,击水所自1996年成立至今,走过了20年的历程;自2004年以来,还先后成立了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和女工委员会等组织,为“击水”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今天很荣幸成为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作为律师,我们感到十分骄傲;我们将秉承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为市红十字会、为社会贡献力量与爱心。多年来,击水所热忠于公益、慈善事业,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击水同仁都积极献出了自己的爱心,捐款捐物;“812爆炸”爆炸事故发生后,我所团支部副书记为塘沽消防战士送物资、献爱心。今后击水所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积极宣传红十字精神,倡导红十字的救助理念,以最大的热忱为红十字会救援救助和爱心工程作出不懈努力。挂牌仪式圆满结束。我所成为天津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左起: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潘晓东律师、主任潘强律师、党支部书记张向龙律师、工会副主席张晶左起: 天津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主任科员胡波、办公室主任宋强、副巡视员于慧斌、事业发展部部长张鸾 天津市红十字会副巡视员于慧斌同志讲话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讲话天津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部长张鸾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张向龙律师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潘晓东律师市红十字会副巡视员于慧斌同志为我所颁发“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牌匾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9.22
  • 击水工会组织律师、文员田园采摘
    本所讯 中秋时节正是冬枣成熟上市的季节,为丰富我所律师、文员业余文化生活,2016年9月11日上午,天津击水律师事务工会所组织律师、文员前往北辰区赵庄子枣园采摘红枣,多名律师、文员参加活动。走进枣园,满目郁郁葱葱,枝头已挂满圆润香甜的红枣。满园的原生态景色,一棵棵的茂盛的枣树,一串串饱满的枣子,身处其中凉爽舒适,枣香宜人。击水律师、文员穿梭在枣树之间,零距离感受田园风光,体验亲手采摘的超凡快乐,美美地挑着自己满意的红枣。经过两个小时的采摘,大家摘得“盆满钵满”,收获的喜悦洋溢在每个律师、文员的脸上!击水的发展凝聚着每一位律师、文员的智慧和汗水,此次采摘活动的开展,正是我所和谐企业文化、彰显人文关怀的又一生动体现。击水律师、文员在活动中学习、在欢笑中感悟;体验快乐、感知温暖。此次由击水工会组织的“采摘”活动不仅增强了击水律师、文员之间的的信任与了解,缓解了工作压力,更丰富了律师、文员的业余生活,也使大家感受到了在击水律师事务所这个大家庭中的快乐。 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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