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击水十大经典刑事案件揭晓
2013.01.30

本所讯    近日,我所揭晓2012年击水十大经典刑事案件评选结果,排名如下:

第一名我所副主任刘建律师承办的童某职务侵占案。

获奖理由:公安指控246200元,按照量刑规定可判10年左右,检察院采纳律师建议减少197200元,仅指控49000元,法院判决10个月,宣判当月出狱。

第二名 我所副主任刘淑霞律师承办的郭某故意杀人案。

获奖理由:郭某与同事发生纠纷后纠集众人斗殴,在聚众斗殴中持刀将一人捅死、并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审判被告死刑立即执行,二审由我所承办法院改判死缓。

第三名 我所副主任刘淑霞律师承办的张某故意杀人案。

获奖理由:1997年张某与他人合伙将受害人杀死后碎尸十六块后逃跑14年,2011年清网行动时将其抓获归案,经律师辩护留命。

第四名 我所副主任郑晓云律师承办的秦某故意杀人案。

获奖理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故意杀人,且系累犯建议量刑11-14年,经律师成功辩护被告人以故意伤害罪被判3.5年。

第五名 我所副主任刘建律师承办的宋某盗窃案。

获奖理由:检察院指控共同犯罪,并建议量刑13-15年。律师辩护系分别盗窃被法院采纳,判决我所代理的第一被告7年半,第二被告8年。

第六名 我所副主任卢同斌律师承办的井某故意杀人案。

获奖理由:被告人井某,因与男友感情不和,纠纷频发,一日约男友至某酒店,趁其酒后熟睡之际,用随身携带的壁纸刀割其颈部。男友惊醒,二人扭打,后男友报警,至案发,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经过律师努力辩护,最终判被告4年。

第七名 我所工会主席狄妍律师承办的周某盗窃案。

获奖理由:该案贵在维护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帮助可以改造的未成年罪犯,体现法律宽严相济的精神,盗窃10万以上,最终判决周某缓刑。

第八名 我所法律援助部部长王娜律师承办的孙某故意伤害案。

获奖理由:孙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厮打,造成被害人轻伤及伤残的后果。最终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结案原告撤回民事部分诉请并表示对被告的谅解。刑事部分法官也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第九名 我所史锦岭律师承办的刘某放火罪案。

获奖理由:放火罪的起刑点为3—10年,检察院建议量刑7—8年,最终判处期徒刑3年。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案卷中遗漏了被告人父亲协助抓捕的情节,律师通过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请求法院建议检察院补充调查该情况,最终律师该意见被采纳。

第十名 我所南所主任卢彦民律师承办的孟某盗窃案。

获奖理由:通过辩护律师努力,最终为被告人孟某认定为立功。同时,辩护律师征得被告人家属的同意积极退赔并交纳部分罚金等从轻建议均得到法庭的认可,故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