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蕊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2013.12.14

范蕊律师表示:“首先,消费者在销售商购买饮品,就已形成了合同关系。消费者在购买饮品后中奖,去销售商兑换奖品时,销售商应依据合同履行,为消费者兑换奖品。同时,生产厂商在开展促销活动时,应把兑换活动的细则写明,销售商应据此积极履行。


其次,若生产厂商在细则上明确指定零售地点的,消费者应到指定销售商兑换,若生产厂商对此没有解释,消费者很可能会认为既然在销售点购买饮品,该销售点就应该给予兑换奖品,所以建议生产厂商将指定零售地点进行明确。第三,生产厂商在活动细则上约定了兑换奖品的规格、名称,那么销售商就应该按照细则上的约定为消费者兑换,不能随意更改兑换产品。


律师建议:生产厂商与销售商应积极沟通,必要时可以经济手顶来刺激销售商,督促他们更好的履行。销售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消费者,这样也才能更好的树立生产厂商或销售商的企业形象。”


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


首播时间:今晚18:30


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