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感谢狄妍、高克玮律师
2013.12.13

本所讯    2010年6月1日上午,当事人吴某(化名)的母亲王女士(化名)来到我所,将一面写有“知识渊博 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了我所狄妍、高克玮律师的手中,对两位律师专业的法学功底和敬业的工作态度深表感谢。


本案是一起多人参与共同实施抢劫的案件。当事人吴某在2009年10月至11月间,因伙同本案其他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河北区多次以暴力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均数额较大被检察院提起刑诉。律师以吴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实施犯罪行为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减轻处罚为由,为吴某积极辩护。

经法院审理查明,吴某平时忽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且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导致走上犯罪道路。经教育,其表示会改过自新,回报社会。最终法院判吴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