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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国辰律师接受《天津日报》记者采访--民宅商用 扰民谁来管?
    本所讯 近日,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国辰律师接受《天津日报》记者采访,就居民楼变身“轰趴会馆” 消防治安隐患多,民宅商用,扰民谁来管,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详见《天津日报》2016年12月20日第八版天津日报讯 我们是南开区水榭花园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里存在违法用房现象,在民宅内进行娱乐经营,有的住户甚至把住宅改成“轰趴会馆”对外营业,每天都有大量人员前来喝酒、嗨歌、打游戏,甚至进行BBQ等烧烤活动。到了周末更不得了,经常一大群社会人员来这聚会,上蹿下跳,噪音大极了,弄得周边邻居心脏病都犯了,严重损害小区业主的居住环境。大量社会人员的进出,也给小区带来了一定治安隐患。特别是在高层内进行烧烤,更是让人胆战心惊,消防隐患多多。我们曾经向公安、消防、房管、街道办等多个职能部门反映这个情况,但都没有效果。我们想知道,这种事情到底归哪个部门管?谁能还我们一个安静安全的居住环境。 水榭花园小区居民法律专家:私自“住改商”属违法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国辰律师说,我国现行法律是允许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张律师告诉记者:“也就是说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如果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不同意就不能改。像水榭花园里的这家轰趴会馆,业主都持反对意见,就属于非法‘住改商’。”张律师说,国家工商总局针对“住改商”曾下发通知,经营者到工商局注册登记时,必须提交住宅商用所在地的证明,也就是“住宅商用”必须征得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有利害关系业主出具的同意证明。《物权法》第八十条也有类似规定,小区住宅商用,应该经过有利害关系的全体业主同意,并形成证明材料,才能办理营业执照。像水榭花园“住改商”案例中,经营人明显没有获得相关证明材料,工商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涉嫌提供虚假证明”吊销其营业执照。受影响业主有权利要求经营人员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同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房志勇 文并摄 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12.30
  • 击水律师为师大津沽学院法学生讲授劳动法
    本所讯 2016年12月28日上午九时,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劳动法务部部长谷艳艳律师受邀来到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为师大津沽学院法学院大三学生讲授劳动法律知识。两位律师凭借他们多年的办案经验,通过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形式,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向学生们详细讲解了作为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利,如何应对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福利保障等问题。讲座过程中,潘强律师鼓励大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应具备“法律能力”,今后成为优秀的律师。击水律师风趣幽默的授课,获得师大津沽学院法学师生的一致好评。 潘强律师 谷艳艳律师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12.29
  • 潘强律师当选河北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
    本所讯 2016年12月,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当选河北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这也是潘强主任第四次当选河北区人大代表。2016年12月26日上午,河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在河北区新闻中心演播大厅隆重开幕。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张俊英、王立分别主持会议。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参加会议,他表示,今后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实施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区县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把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全区科学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重要职责和任务,认真行使职权,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好、完善好。 潘强律师参加河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河北区政协委员刘淑霞律师与河北区人大代表潘强律师合影新闻编辑:李中美
    2016 12.29
  • 刘淑霞当选河北区政协委员
    本所讯 2016年12月24日,我所副主任刘淑霞律师被政协天津河北区委员会聘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河北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河北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4日在河北区新闻中心大演播厅开幕。刘淑霞律师参加会议,她表示:作为新任的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会议精神,落实好“十三五”规划,认清当前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创造性地履行委员职责,更加高效地开展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美丽河北、法治河北、文化河北建设进程中有所作为。刘淑霞律师参加天津市河北区第十四届委员会 左二:刘淑霞律师刘淑霞律师 刘淑霞律师,现任河北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会员、天津市河北区优秀律师、天津市南开区“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在民商领域主要擅长公司法、票据法、合同法、建筑工程与房地产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同时具有资深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刑事领域主要精通经济类犯罪、渎职类犯罪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执业过程中代理民商、刑事案件数千件,案件总标的额上亿元。在非诉讼业务领域,擅长起草、审核、修改各类合同,参与制定经营管理制度,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曾发表的论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探析》获2009年度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发表的论文《论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获2011年度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优秀论文奖。撰写的文章《建议我国尽快建立完善票据业务专营机构》于2015年被中共天津市委统战部《统战信息》采用并发表。曾获得本所最高荣誉“捍卫人权奖”并多次获得本所十大律师第一名。 曾在《人民法院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城市快报》、《天津日报》等权威报刊上发表数十篇文章,从专业的角度剖析现今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长期担任天津市人民广播电台特约嘉宾,为听众解答各方面的法律问题,向社会大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十余年来,办理了大量民商、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天津某化工公司股东权益纠纷案、天津某科技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天津某金属公司与民生银行票据利益返还纠纷案、天津某公司与青岛某公司知识产权纠纷案、天津某央企与贵阳某投资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天津某房地产公司与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天津某娱乐公司与天津某投资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朱某与天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天津某制品公司与河北某宾馆产品质量纠纷案、天津某电气公司与张某劳动合同纠纷案、黄某与天津某酒吧解除合同纠纷案、张某与孙某涉外离婚案;付某故意伤害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马某盗窃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行贿罪,法院从轻判处;蒋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判处缓刑;谢某诈骗罪,法院从轻判处。 刘淑霞律师热爱并执着于律师工作,始终秉承守德、求实、敬业、创新的执业理念,对工作负有强烈的责任心,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 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捍卫公平与正义。 业务范围:民商方面擅长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物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票据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刑事方面对处理经济类犯罪极有心得。 执业理念:守德、求实、敬业、创新 联系方式:13512281192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12.27
  • 我所赴京庆祝法学界泰斗江平教授86岁大寿
    本所讯 2016年12月25日,我所工会主席尹敬静赴北京,为享有中国法学界泰斗美誉的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祝贺86岁大寿,并代表全体击水同仁表达了对江平教授的诚挚问候与生日祝福。 i江平教授及妇人崔琦与我所工会主席尹敬静
    2016 12.26
  • 《击水律师以案说法》一书出版
    本所讯 2016年12月17日,由我所主任潘强律师主编的《击水律师以案说法》一书正式与读者见面。本书收录了2011年2月至2016年9月之间击水律师在《天津工人报》-“以案说法”栏目发表的212篇文章。书中的素材大多取自击水律师所办过的“劳动争议”案件或热点法律案件。每个案例中,又分为“案情回放”、“案件评析”及“法条链接”三个部分。值得一提的是,本书序言《击水律师以案说法》是由《天津工人报》“以案说法”栏目记者赵桐岩老师亲自为之作序。通过本书,可以使读者对各类“劳动争议”法律问题有一个深入浅出的理解和认识,更好的帮助读者学法、懂法,提高维权意识。播撒依法维权的种子——写在《以案说法》栏目文章结集时刻 击水律师事务所要将在《天津工人报》“以案说法”栏目上发表过的文章结集出版,嘱为该书出版写篇序言。本不想答应,一来本人不是名人、法律专家,写了恐怕也没什么大的号召影响;其二本人从事文字工作近30年,应当也是一名资深媒体人了,但信奉的是做事扎扎实实,不愿在名利上咋咋呼呼,但击水律师所潘主任几次要求,再加上作为《维权周刊》栏目的策划者和编辑者,见证了该栏目的成长历程。所以实在推却不了,就不拘冒昧。写下几句作为序言,也算完成潘主任给下的任务吧。人生在世如白驹过隙,匆匆“维权周刊”已开办了7年,至今已发稿件212篇。记得7年前,因一个案件请教击水律所的律师,认识了该所的新闻部主任尹敬静。她说,潘主任想在《天津工人报》上开办一个针对劳动者的普法栏目。早就听说潘强主任和一些媒体互动的事,但一个民营律师事务所有必要花费大量钱财、精力为普法这样的本属“公家”要做的事埋单吗?当时是持怀疑的态度,不过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在和报社领导研究后,决定在《维权周刊》上每半月开办一期栏目,栏题就叫“以案说法”,主要刊登一些案例来宣传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击水所特地指定律师撰写文章,还聘请了法律专家负责把关。刚办时由于手生欠磨和,有时快到发排律师还没有把稿写来,还有律师在写作没有把重点放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上,而是倾向于帮用人单位规避法律,使职工的权益受损,对于这样的稿件不是重改就是毙掉,有时是焦头烂额。不过还好总算没出什么大的纰漏,保证了栏目正常出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磨和、锻炼,击水律师事务所出现了一批能写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文章的“高手’,而且老人带新人,有很好传承。在其间,卢彦民、谷艳艳、丁鹏、张国辰、曹佳君等律师撰稿,他们不仅是优秀的律师,也练就了出色的文笔,成了名满津门的名人。其中卢彦民还获得“天津市十佳维护职工权益律师”荣誉称号;另外和天津工人报的联系人尹敬静、潘晓彤、李中美等也做了很多工作,在此我代栏目和栏目读者向你们表示感谢。因为有你们,才使栏目办得更加精彩。“以案说法”从实际出发,追踪热点;所刊登文章内容充实,受到职工的欢迎。一些职工从文章中找到依法维权法律依据,为自己更好地维权,所发文章影响巨大。每年网站报纸转发文章达到上千次,点击数达到上百万次。在网上随意搜搜你就能看到转载“以案说法”文章的网站,有中工网,中青网,中国普法网、民主与法制网、大律师网、找法网、法帮网等上百家,远在黑龙江,广西,新疆等偏远小城地的网站也能看到;工会博览、广西工人报等也都转发过栏目文章。还有许多律师同行把文章收在自己的博客里,以备参考。拉拉杂杂写下这些。想起一句成语踏雪留痕,正是潘强主任把普法这样的公事变成自家的私事来办,才使“以案说法”栏目越办越好,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法制中国都起到积极作用。这是潘强主任的初心,也是他在人生旅途中留下的宝贵印痕。愿更多的民营企业家也有这样的初心,让短暂的人生中能在实现富强昌盛的中国梦中也留下自己的痕迹。《天津工人报》维权周刊 记者 赵桐岩 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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