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主任风采
  • 专业领域
  • 经典案例
  • 击水说法
  • 新闻资讯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主任风采
  • 专业领域
  • 经典案例
  • 击水说法
  • 新闻资讯

法律服务热线

17720020309

  • 潘强律师被评为2008年度优秀人大代表
    近日,在河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争优创先”活动中,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被评为2008年度优秀人大代表。
    2013 12.13
  • 我所南开业务部被评为08年南开区司法行政系统达标先进单位
    本所讯 2009年1月7日,在天津市华城宾馆六楼召开的南开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我所南开业务部被评为南开区司法行政系统达标先进单位,我所杨秀发律师被评为南开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2013 12.13
  • 北京《法学杂志》副主编苗延波教授来我所授课
    2008年12月27日,击水律师事务所迎来了新朋友——北京《法学杂志》副主编苗延波教授,苗教授为我所律师针对将于2010年正式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展开了此次讲座。天津市法学会王燕翔老师、天津医科大学古津贤教授、天津工业大学石小娟教授以及天津民商法学会李老师参加了此次授课活动。潘强律师、苗延波教授、古津贤教授、赵天竺律师合影授课中,苗老师根据侵权责任法草案将此法涉及的各个方面逐一进行了分析,讲解了侵权责任法的性质以及涉及到的几类侵权,并指出:侵权责任法实在一般规定的前提下,特殊侵权行为的类型化,是民法通则第六章的扩展。讲解过程中,做客的几位教授和苗教授展开了学术讨论。其中,古津贤教授针对苗延波教授提出的医疗事故损害的八种类型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而石小娟教授针对交通事故中的一种典型类型——汽车挂靠问题,和苗教授展开了互动。而民商法学会的李老师针对此草案中的一些问题与苗教授交换了看法。讲解结束后,我所律师展开提问。其中,贾芳律师就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应承担什么责任问题积极的表达了意见,而李超豪律师就侵权责任法的救济支出费用是否应当包含律师费以实现债权的问题发表了意见。最后,潘强律师指出:苗教授的此次讲座既前卫又有层次,使我所律师受益匪浅,希望有机会能够针对交通事故类案件展开专题讨论以拓展律师的眼界、提高办案水平。会后,苗延波教授接受了我所的顾问聘书,并接受了赵天竺律师赠与的我所的击水系列图书。
    2013 12.13
  • 律师伉俪加盟击水
    三百六十行,能有幸成为一名律师,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夫妻二人都有幸从事这一行业,在业内也是不多见的。在为数不多的人群中,击水律师事务所迎来了这样一家三口(夫:田光律师、妻:马黎律师、子:刚满八岁的祖国未来)。2008年12月1日,对于田光和马黎律师来讲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三口之家告别生活多年的故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远赴天津重新开始律师的工作和学习生涯。同时这一天也标志着这对人生伉俪正式成为击水大家庭共同的一分子,与所有拥有同一世界、同一梦想的“击水人”一样,成为击水律师事务所中的执业律师。田光、马黎律师合影 谈起选择万里之外的击水、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并全家总动员的初衷,田光律师笑着解释说:“我之前在黑龙江省执业了十二年,但因受地理、经济环境等限制,像击水具有这样大规模的律所,在我们那里是很少见的。为了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为了更好的开阔眼界,我选择了异地执业。当然最终选择了加盟击水,这其中除了缘分这种偶然因素存在,更多的是必然原因在里面。击水不仅具有宏大的经营规模、严谨的规范制度、大批优秀的律师队伍、为律师事业推波助澜的工作氛围……更为重要的是领导者——潘强主任,他将人性化的管理,融入到每个人的生活中也融入到了每个人的心中,让我们出门在外的人有一种家的感觉……。”像田光、马黎律师一样,每年都有许多律师从五湖四海来到天津、来到击水,击水带给他们广阔的天地和家庭般的温暖,律师们也用自己的辛勤回报着击水,这些耕耘者们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的为击水的发展、为天津经济的繁荣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2013 12.13
  • 曹承学、齐跃律师赴杭州开庭
    11月8日至11日,曹承学、齐跃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来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参加诉讼。本案是一起历时10年之久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先后到北京、上海委托过多名律师,后慕名来到天津,找到击水律师事务所。曹承学律师耐心而又热情的接待了当事人,在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后,曹律师当即表示一定要尽其所能的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接受委托后,律师为当事人撰写制作了数十份各类法律文书,并且在当事人的配合下对一审法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审阅,从中找出了审计遗漏的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工程利润”230余万元。并以此为由代理当事人提出了上诉。庭审中,律师出示多份证据对于一审法院委托做出的“审计报告”中的遗漏错误一一进行了阐述,并向二审法院提出重新审计的请求。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2013 12.13
  • 我所与市总工会签订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协议书 主任潘强、工会主席狄妍参加本次会议
    潘强主任代表我所签订协议书 2008年11月26日,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和我所工会主席狄妍参加了在天津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举行的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会上,作为此次参会的六家律师事务所之一,潘强律师代表我所签订了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协议书。这份协议是在《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的指导下,为切实维护工会组织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制定的。市总工会聘请了包括击水律师事务所在内的六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服务顾问,为市内六区职工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期限为两年,定期在全市职工群众、工会组织、工会工作者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为家庭困难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接受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托积极为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干部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服务代写法律文书,参加仲裁和诉讼代理,以及协商调解工作。
    2013 12.13
363 364 365 366 367 368 369
  • 电话咨询
    17720020309
  • 微信咨询
  • 在线咨询
法律服务热线:17720020309
击水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中海财富中心811室
电话:(022)26448299
传真:(022)26453133
南开分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14层
电话:(022)27310358 (022)27310333
传真:(022)27318806
宁河分所
地址:芦台镇新华道光明小区底商8号
电话:17720020309
传真:(022)26453133
关注击水
微信
微博
抖音公众号
友情链接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官网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津ICP备12007811号-2 津公网安备:12019202000194 Support by Unite talent
免责声明隐私保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