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强赴京求教江平、巫昌祯、李显东
本所讯 2013年3月4日上午,我所主任潘强律师率焦志军、王娜律师一行,就近期我所承办的一起民事案件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为保证案件结果公平公正,依法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特别赴京向我国著名的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特约博士生导师巫昌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李显东等著名学者登门求教。
江平教授与潘强律师、焦志军律师(左一)、王娜律师(右二)巫昌祯教授(右二)与潘强律师、焦志军律师、王娜律师巫昌祯教授与潘强律师
江平教授与焦志军律师巫昌祯教授与潘强律师、王娜律师巫昌祯教授与王娜律师巫昌祯教授与焦志军律师
江平教授巫昌祯教授
李显东教授(左)学者简介: 江平 我国著名的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1948年-1949年,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1956年,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83年-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还担任七届人大常委、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5年至今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1995年至今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 曾当选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曾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职;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香港大学、意大利第二罗马大学、日本青山学院、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授中国民法、罗马法、公司法等课程,并获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秘鲁天主教大学名誉法学教授等殊荣。现仍然担任着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会长等职务。 巫昌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特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第七、八、九届全国政协委员。江苏句容人,1929年11月生。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55年曾参与《民法》起草;1979年、1997年两次参与《婚姻法》修改;1989年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任起草小组副组长;2002年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组组长。著有《我与婚姻法》、《婚姻家庭法新论》、《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婚姻与继承法学》等著作。曾被评为北京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市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全国先进工作者、市、全国“三八”红旗手等,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李显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副所长。1995年获得国家博士后优秀研究奖;1995年获得国家教委对优秀回国留学生科研启动资助;1995年获得政法大学曾宪梓教学奖;1996-1998年参加了由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的《中国司法制度改革》课题;1998年获得霍英东科研基金资助;1997年到1998年连续被评为政法大学优秀教师;2000年6月被政法大学评为曾宪梓教学奖一等奖;2001年被列入北京“百人工程”培养人选;2002年被政法大学本科生评为“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2002年被政法大学评为“杰出青年教师”并获得“杰出青年教师基金”奖励。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