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主任风采
  • 专业领域
  • 经典案例
  • 击水说法
  • 新闻资讯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主任风采
  • 专业领域
  • 经典案例
  • 击水说法
  • 新闻资讯

法律服务热线

17720020309

  • 击水张国辰律师微信公共平台已开通
    本所讯 近日,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国辰律师开通个人微信公共平台。届时,张国辰律师将推送普法文章,向广大用户普及法律知识。欢迎新、老朋友长按二维码,关注张国辰律师的微信公共平台。 扫描或长按二维码加关注张国辰律师,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天津市总工会、静海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2011年至2013年前往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高等法学院校学习,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加盟击水律师事务所,迄今为止办理案件已近百起。法律服务热线:13821609388传 真:(022)27318806邮 箱:401004431@qq.com办公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十四层、河北区昆纬路新闻大厦c座一层执业理念:让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社会活动:多次与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参加天津交通广播FM106.8《法治辩论会》栏目,关注交通出行,并通过法律事件的深度解读,帮助听众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法规指导出行、天津新闻广播FM91.2《法律服务热线》栏目的录制围绕劳动维权案例,透过电波现场为观众 以案释法,受到广大听众的好评。张国辰律师在《今晚报》、《天津日报》、《每日新报》、《天津工人报》、《天津政法报》、《城市快报》等权威报刊上发表大量文章,从专业的角度结合典型案例回复广大市民的法律咨询并凭借办案经验为广大职工深入剖析劳动争议案件。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2014年9月,张国辰律师在我所组织的纪念劳动法颁布20周年暨2014首届击水劳动法论坛中发言,将自己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结合案例以及法律规定进行总结,向法院以及工会等部门进行了说明,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2016年2月15日下午,张国辰律师接受《天津日报》记者的采访,文章摘自2016年2月16日《天津日报》第五版,新闻链接:http://epaper.tianjinwe.com/tjrb/tjrb/2016-02/16/content_7415482.htm2016年3月,张国辰律师接受《法人》杂志记者专访,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中“后悔权”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详见http://www.jishuilawyer.com/news.php?id=50532016年5月,张国辰律师参加由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与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共同举办的2015年度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十大刑事经典案例”评选活动,张国辰律师代理的“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荣获2015年度击水十大刑事经典案例第四名。张国辰律师多次参加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公益咨询活动;多次参见天津市老龄委、天津市律师协会、天津今晚报传媒集团联合举办的“助老维权”公益法律咨询活动;定期在天津市总工会无偿为来访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市民、职工法律问题达上百件,2015年被聘为天津市总工会“法援律师团”成员;作为青年律师积极参加河北区团委组织的各类公益法律咨询活动。拜访法学泰斗江平、高铭暄教授 :2014年中秋前夕,张国辰律师随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前往北京探望法学界泰斗江平教授,为江老带去中秋祝福的同时,张国辰律师也提出了身为法律人对于我国法制的独到见解;2015年教师节前夕,张国辰律师随同击水律师一同前往北京拜望法学界泰斗高铭暄教授,为高铭暄教授带去教师节的祝福。所获荣誉:张国辰律师凭借其出色的辩论技巧在2014年04月与南开大学第四届“击水杯” 律师大学生辩论赛中荣获“最佳辩手”。多次参加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等与击水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在2016年蓟县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中摘得桂冠,荣获辩论赛一等奖。文章链接:1.【以案说法】用人单位以业务不好为由裁员被裁决向职工支付高额赔偿金http://www.jishuilawyer.com/news.php?id=4695 《天津工人报》2.【以案说法】工人为住户装修时摔伤该谁负责 仲裁裁决装修公司支付工伤费用http://www.jishuilawyer.com/news.php?id=4739 《天津工人报》3.【以案说法】违反竞业约定到“对手”公司上班 劳动者被裁向原单位支付10万元http://www.jishuilawyer.com/news.php?id=4665 《天津工人报》4.【以案说法】 强令“无照”天车工操作碰伤同事 伤者应对单位提起民事赔偿诉讼http://www.jishuilawyer.com/news.php?id=4642 《天津工人报》5. 【以案说法】公安机关立案调查阶段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http://www.jishuilawyer.com/news.php?id=4606 《天津工人报》6. 【以案说法】劳动者未被定为工伤 法院撤销认定决定书http://www.jishuilawyer.com/news.php?id=4543 《天津工人报》7. 【以案说法】一车二卖究竟车归谁家 法院遵循交付主义判决http://www.jishuilawyer.com/news.php?id=4525 《天津工人报》8. 这套房子该归谁http://www.jishuilawyer.com/news.php?id=4905 《天津日报》9. 试用期内法定福利也不能少http://www.jishuilawyer.com/news.php?id=4825 《天津日报》10. 公司规定是否超越行政管理范畴http://www.jishuilawyer.com/news.php?id=4723 《天津日报》11. 新房无燃气可维权http://www.jishuilawyer.com/news.php?id=4638 《天津日报》12.查验身份证,警察能否“随意”http://www.jishuilawyer.com/news.php?id=5268 《今晚报》 中国法学泰斗江平教授与张国辰律师 2014年12月张国辰律师陪同中国法学泰斗江平教授参观一中院院史馆 中国法学泰斗高铭暄教授与张国辰律师(左) 中国法学泰斗高铭暄教授与张国辰律师 张国辰律师参加津南检察院辩论赛 张国辰律师参加津南检察院辩论赛 张国辰律师参加河东检察院辩论赛 张国辰律师参加“法眼大律师”栏目举办的公益法律咨询活动 张国辰律师耐心解答静海区委副书记王洪茹同志与张国辰律师亲切交谈 市总工会副主席葛英秋同志与张国辰律师亲切交谈 张国辰律师参加市总工会”慰问服务农民工“活动 张国辰律师参加助老维权公益法律咨询,耐心答疑解惑 张国辰律师参加“2014感动击水”年会 张国辰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报道栏目采访 张国辰、刘念鑫律师做客天津交通广播电台《法制辩论会》栏目张国辰律师被聘为天津市总工会法援律师团律师
    2016 08.09
  • 击水律师事务所妇女委员会成立
    本所讯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受天津市河北区妇女联合会批准,2016年8月6成立“击水律师事务所妇女委员会”。经选举,击水妇女委员会由我所工会主席尹敬静、财务主管杨娜、总所办公室主任吕学晶、律师刘丹、律师刘念鑫组成。击水妇女委员会主任由新闻部尹敬静担任。击水妇女委员会的成立旨在促使我所女律师、文员工作的规范化、人性化,促进女律师、文员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女律师、文员的整体素质,更好的为律师、文员服务。击水妇女委员会的成立,不仅完善了击水律所的机构设置,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女律师、文员之间的团队协作,为女律师、文员自身形象的树立提供平台;同时,也带动律师事务所的进一步发展。击水妇女委员会的成立后,女律师、文员纷纷表示,将借助妇女委员会,发挥出女律师、文员在行业中的特殊魅力,为律师事务所乃至律师行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击水律师事务所妇女委员会 主 任: 尹敬静(职务)主任助理、工会主席击水律师事务所妇女委员会 副主任: 杨 娜(职务)财务主管 击水律师事务所妇女委员会 委 员: 吕学晶(职务)总所办公室主任 刘 丹(职务)律师 刘念鑫(职务)律师 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8.09
  • 张国辰律师接受《天津日报》采访-“神秘买家”让问题商家无处遁形
    网络食品安全新规十月实施 监管进一步升级文章摘自2016年7月18日《天津日报》第六版天津日报讯 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颁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神秘买家”制度利于监督《办法》还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网络购买样品进行检验,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抽样单,记录抽检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的人员以及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称网络食品安全抽检制度为“神秘买家”制度,表示为了应对在线购物的虚拟性,“神秘买家”将是一项很有用的监管措施。有商家称,“神秘买家”是否会演变成“钓鱼执法”?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辰表示,所谓“钓鱼执法”,借用刑法的话叫“犯意引诱”,“例如我根本没有卖假药,但对方却要找我收过期的药”。但“神秘买家”制度是监管部门注册一个账号,上网购买这款食品,对于卖家来说,“神秘买家”和众多买家一样,也只是一个普通消费者。“由于网络购物毕竟只是电子数据的传输,很少融入个人因素,很难完成‘钓鱼执法’,因此,我认为这个制度是没有问题的,而且非常利于加强监管。”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8.03
  • 击水律师为静海区企业负责人讲授劳动法
    本所讯 为普及劳动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保障职工权益,2016年7月28日,静海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邀请击水律师事务所于雪梅律师为静海区企业负责人开展第二期“如何规避和解决劳资纠纷”法律专题培训。讲座中,于律师首先讲述了企业用工过程中最常用的法律法规,给企业负责人一个直观的法律框架,然后运用鲜活生动的案例,针对静海区劳资纠纷的特点,主要讲述在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工伤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法律问题。讲座中,天津捷安特有限公司和天津盛世永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就保险转接过程中发生工伤如何界定、误工费赔付后公司是否还需发放工人工资等法律问题进行了咨询,于律师也针对他们的问题给予了耐心的解答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法律建议。值得一提的是,静海区总工会长期聘请击水律师,每周一、三、五在静海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值班,有法律需求的企业和职工都可以前往咨询,免费获得专业及时的帮助。 中心地址:静海区胜利大街时运家园小区底商5号 静海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8857501
    2016 08.02
  • 击水律师报-第110期
    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8.01
  • 击水律师将于周一做客交通广播《法律辩论会》栏目
    本所讯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及青年律师刘念鑫、徐禄将于2016年8月1日下周一上午10:30做客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法制辩论会》栏目。届时,三位律师将通过法律案例,与听众一同探究法律事件,关注交通出行,并通过法律事件的深度解读,帮助听众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法规指导出行。 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7.29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 电话咨询
    17720020309
  • 微信咨询
  • 在线咨询
法律服务热线:17720020309
击水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中海财富中心811室
电话:(022)26448299
传真:(022)26453133
南开分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14层
电话:(022)27310358 (022)27310333
传真:(022)27318806
宁河分所
地址:芦台镇新华道光明小区底商8号
电话:17720020309
传真:(022)26453133
关注击水
微信
微博
抖音公众号
友情链接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官网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津ICP备12007811号-2 津公网安备:12019202000194 Support by Unite talent
免责声明隐私保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