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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区总工会召开劳动模范座谈会
    《天津工人报》新闻刊登于2016年01月22日 第01版 建言“十三五”携手话发展天津工人报讯 “在这次劳模座谈会上,不仅见到了昔日资助过我孩子上学的刘春慧大姐,而且听了大家的发言备受鼓舞,我将继续为创建干净整洁的城市卫生环境做贡献。”15日,环卫职工徐文华在河北区总工会召开的“真情送温暖、携手做贡献”劳动模范座谈会上说。当日,全区各行各业的劳模齐聚一堂,为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建言献策,同时向部分困难劳模献爱心、赠送慰问品。河北区总工会主席岳洪介绍,此次活动是为了在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动员全区“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先进模范人物为“十三五”规划献计出力,用劳模精神影响和带动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勇于创新、善于创造。座谈会现场,各位劳模畅所欲言。全国劳动模范、天津市福莱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云飞说:“今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十三五’规划中文化兴区的要求,我们企业将按照‘创意河北’的功能及定位,利用区内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重点打造以运河文化为特色的北运河沿线景观带。继续举办2016年天津国际设计周活动,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打造天津文化品牌,为美丽河北建设再添新光彩!”市级模范集体代表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工会主席尹敬静也对“十三五”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我们将继续利用‘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到多家央企工会为职工义务普法。解决困难职工的法律难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场4个单位分别向部分困难劳动模范献爱心,赠送了慰问品。接过慰问品的受助劳动模范、河北区职工艺术团相声演员刘春慧激动地说:“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劳模座谈会,见到了以前在省吃俭用情况下资助过的徐文华,这次我作为受助者十分感谢区总工会对我的关爱!”同时,劳模们在“倡议书”上纷纷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向全区广大职工发出倡议,努力做到“五个坚持”,争当“五个表率”,发挥劳动模范示范引领作用,当好美丽天津建设主力军、领跑者。区总工会主席岳洪介绍,今年,区总工会将继续发挥“劳模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示范岗”在美丽天津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积极为劳模解难事、办实事,进一步落实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劳模体检等各项待遇,实现劳模管理服务规范化,把劳模协会办成“劳模之家”,使工会成为劳模强有力的后盾。刘春慧(左二)徐文华(左三)等10余名劳模共同在倡议书上签字沈岳摄
    2016 01.26
  • 击水律师事务所设立奖学金 在大学生中开展公益普法教育
    新闻报道于2015年12月17日天津教育报《成才导刊》天津教育报讯(记者李函儒)今年,规模在天津市名列前茅的击水律师事务所继续开展公益法律讲座进校园、校园普法活动等,为大学生、教师提供高效优质免费的法律服务。此外,击水律师事务所还捐资30万元设立南开大学“江平击水奖学金”,激励莘莘法律学子。击水律师事务所成立近20年,是本市规模较大、拥有80余名专职律师并具有较强品牌美誉度的律师事务所。击水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潘强被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和中华律师协会评选为第四届全国十佳职工维权杰出律师,曾代理过全国瞩目的“罗彩霞姓名权被侵案”和是见义勇为还是撞人事故的“许云鹤案”等,这些至今仍然热度不减的案件让潘强成为在老百姓中知名度极高的律师。潘强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在创办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之前曾经是一名教师。正是因为出身教育系统,潘强对教育、对教师、对学生都有一份特别的情怀。因此,击水律师事务所专门成立了教育法务部,并进行大量公益活动服务本市高校。为增强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延续以往的习惯,多次带领该所骨干律师走进天津理工大学等高校,与大学生漫谈“大学生与法律”。潘强、谢文芝等律师通过生动的法律案例,就在校大学生最为关注的“婚恋”“就业”等方面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希望同学们“从我做起”,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常见的维权程序,在学习和生活中“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在讲座过程中,潘强、谢文芝等不断与学生互动,现场气氛活跃,得到现场大学生们的一致好评。今年11月27日,击水律师事务所捐资30万元设立南开大学“江平击水奖学金”。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表示,击水律师事务所捐资30万元设立奖学金,对南大法科优秀学子来说,是一种很大的鼓励。潘强则表示,江平击水奖学金代表了一种追求正义、追求法治天下的精神,一种回馈社会的精神,中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为12名荣获首届南开大学“江平击水奖学金”的南大学子颁发奖金,学生们深受鼓舞。潘强希望法学学子们能够“以身许法”,勿忘赤子之心。而未来,击水律师事务所也将一如既往地走入大学进行系列公益活动,为师生提高法律意识、教会大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贡献力量。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6 01.22
  • 潘强律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本所讯 近日,我所主任潘强律师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原文如下:开私家车接送同事被认为是“黑出租” 网友:执法人员太“任性”新华社天津1月20日新媒体专电(记者付光宇)因为顺路在车站接了三名同事,而被查处为非法运营,扣车罚款……日前,一条关于私家车主接同事上班被执法人员认为是“黑出租”的微博引发热议。业内士人指出,在行驶途中是否产生相关收入是判断车主存不存在运营行为的关键。法律专家建议,如果对处罚存在异议,当事人可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顺路接同事,被当成“黑出租”据网友“叶落纷飞”在微博上爆料,说自己的同事因为在车站接了另外三名同事而被当地客管部门认为是非法运营,不但现场扣了车,还告知要罚款8000元,扣车两个月。四人表示可以提供单位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也向执法人员解释如有疑问还能够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但执法人员却告之,开公司车接同事可以,但私家车不可以。“这件事实在是太冤了!一来自己的车没有任何运营标识,纯私家车,二来与同事之间非常熟悉,搭车并不涉及财物交易,怎么就成了‘黑出租’呢?”被扣车主刘先生及其同事告诉记者,当天早上刘先生顺路在京津城际武清站接同事,一起去单位在武清的农业基地,但刚接上人就被武清区交通局客管所的执法人员拦住,说是例行检查,随后刘先生就被带到执法车中,通过询问被查处为涉嫌非法运营,几个人怎么解释都没用。记者在这份带有公章的“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扣押决定书”中看到,当事人刘先生2016年1月14日在天津市武清区城际车站驾驶汽车涉嫌无证经营,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并依据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刘先生的汽车实施扣押。客管部门:查扣证据系公司“油补”多位网友纷纷质疑,执法人员的查扣行为让人难以理解,难道开私家车接送同事就成了“非法运营”吗?对于同事朋友之间的搭车行为,这样的执法合理吗?记者随后联系了武清客管所,一位姓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因涉嫌非法运营查扣了刘先生的车,但是有车主和其中一位乘客的两份笔录作为处罚证据。对于记者提出的为何要盘查一辆无运营标识的私家车,以及刘先生与乘车同事之间是否存在钱物交易,他表示是“是依据以往的执法经验去查,而查扣则是依据在询问过程中得知的刘先生单位每月给他的交通补贴,约合每天15元。”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执法大队大队长张玉华表示,当执法人员在场站进行询问时,如果车主及乘客说明了相关情况后,若无实际证据,执法人员则不应再进行纠缠;单位给职工个人的“油补”,若与运营无关,则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车主驾驶私家车接送亲朋好友同事等,如未产生相关收入,不能视为“非法运营”。法律人士:执法莫“任性”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认为,在刘先生的遭遇中,武清客管所存在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滥用手中权力,对被扣车主权益造成损害。建议刘先生采取行政诉讼的方式,起诉执法主体单位,维护自身权利,同时要求对因车辆被扣而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网友“马蹄声凌乱同学”说,这类所谓的非法运营,客运汽车载货,感觉都很模糊。“山东同事回家过年,坐老乡的车,被抓住说是非法运营;邻居单位大哥,开夏利买六箱子萝卜,被抓住说是客运汽车载货……”潘强表示,查处非法运营行为的执法主体具有举证责任,而非要被查者“自证清白”。对于此类“随意乱执法”的现象,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务必保证执法部门的严肃与严谨。(完)新闻源自2016年1月20日新华通讯社
    2016 01.21
  • 我所荣获天津教育报最佳战略合作伙伴奖
    本所讯 2016年1月20日上午9:30,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工会主席尹敬静一行来到位于南开区白堤路的汇高花园酒店二楼多功能厅,参加了由天津教育报主办的品牌与信念激活研讨会暨天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品牌服务推介会。会议由天津教育报社社长张金钰主持。会上,我所荣获天津教育报最佳战略合作伙伴。 会议由天津教育报社社长张金钰主持 我所荣获天津教育报最佳战略合作伙伴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6 01.20
  • 市工会法律部秦建中部长一行莅临我所
    本所讯 2016年1月19日下午3:00,天津市总工会法律部秦建中部长、黄广侠副部长一行莅临我所视察指导。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副主任卢彦民律师、工会主席尹敬静、工会副主席程正芳律师热情接待。秦建中部长表示:感谢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对市总工会法律部工作一如继往的支持。在2016年,市总工会法律部期待全面实现法制化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使职工维权工作有所创新,并带动全市各区、县工会,依法有效的开展工作。同时,也将成立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希望届时能与击水律师建立更多的合作关系。潘主任表示:击水所长期保持与市总工会法律部的良性合作,共有十八位击水律师定期轮流到市总工会法律服务窗口值班。未来,击水律师将会更加积极的为广大职工提供义务法律帮扶,切实的为困难职工排扰解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2016年,在我所即将成立二十周年之际,我希望能在五一前后召开座谈会,把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十大律师请来,一起研讨劳动争议案件,加强交流学习,更好的为广大职工实施法律救助,有力的保障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弱势群体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此外,双方还就如何更好的让职工学习法律、了解法律,以及职工维权的有效形式和载体进行了讨论。 市总工会法律部秦建中部长一行莅临我所 秦建中部长 黄文侠副部长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6 01.20
  • 击水律师事务所公益服务惠师生
    新闻报道于2015年11月16日《天津教育报》天津教育报讯 (记者李函儒)2015年,击水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多项公益法律讲座进校园、校园普法活动,为大学、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者、教师、学生提供高效、优质、免费的法律服务。此外,击水律师事务所还捐资30万元设立南开大学“江平击水奖学金”,激励法律学子好学上进。击水律师事务所成立将近20年,是本市规模较大、拥有80余名专职律师并具有较强品牌和信誉的律师事务所。击水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潘强被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和中华律师协会评选为第四届全国十佳职工维权杰出律师。潘强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在创办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之前曾经是一名教师。正是因为出身教育系统,潘强对教育有着一份特别的情怀。今年以来,潘强延续往年的做法,多次带领该所骨干律师走进本市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为教师作“依法治教”公益讲座。他们以校园安全为视角,结合相关法律详细解读“安全保障义务”,指导教师如何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指导校长、教职员工如何处理校园安全事件。在“校园伤害赔偿案件”讲座中,律师们分别从校园伤害事故的现状、校园伤害事故的法律依据以及应对校园伤害事故的步骤三方面进行了讲解。潘强围绕“如何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这一主题,从制度建设、法制教育等多方面进行剖析,就如何建设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提出专业化建议。11月27日,击水律师事务所捐资30万元设立南开大学“江平击水奖学金”。潘强表示,江平击水奖学金代表了一种追求正义、追求法治天下的精神,一种回馈社会的精神。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潘强 南开大学“江平击水奖学金”颁奖典礼 中国民法学界泰斗江平教授(左)与潘强律师(右)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6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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