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主任风采
  • 专业领域
  • 经典案例
  • 击水说法
  • 新闻资讯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主任风采
  • 专业领域
  • 经典案例
  • 击水说法
  • 新闻资讯

法律服务热线

17720020309

  • 我所出版《法治大家谈》一书
    本所讯 2016年3月15日,由我所潘强主任主编、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题字的《法治大家谈》一书正式与读者见面。该书收录了自2006年3月至2012年8月期间,五十余位击水律师针对热点法律案件在《今晚报》发表的八十五篇言论。之所以说《法治大家谈》收录了击水律师在《今晚报》上发表的“言论”,而不是“文章”,是因为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不是律师一人完成,而是由市民、专家学者、律师、法官等人的观点构成。击水律师锁定典型案例,抓住事件核心,通过精彩点评和法律法规条款的链接,给读者提供值得借鉴的解决方案。通过本书,可以使读者对各类法律问题有一个深入浅出、清晰明了的理解和认识,更好的帮助读者学法、懂法,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 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3.22
  • 2015年度击水十大经典民事案件揭晓
    本所讯 为提高司法从业人员的实践能力、加强法律教学与司法实践的结合,2016年3月18日上午10:00,由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与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共同举办的“2015年度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十大经典民事案例”评选活动在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图书馆楼第二报告厅举行。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副主任吕慧宾律师、房产法务部部长安刚律师、三农法务部部长程正芳律师、刑事法务部副部长史锦岭以及王茜、陈君健、刘念鑫、刘丹、左丹丹、孙言律师参加活动并作精彩发言,天津科技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于志勇教授出席活动,政法学院2014、2015级法学学生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次“十大经典民事案例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评选击水律师事务所十大经典民事案例,为天津科技大学政法学院学生了解法律案例、增长法律实务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平台。评选依据“案件所涉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与律师代理案件的难易程度”、“律师代理意见的专业性”、“案件在某一类案件中是否具有代表性”、“案件的代理效果与社会影响力”、“当事人的满意度”五个方面进行评分。评选结果由天津科技大学政法学院五位专业评委老师及2014、2015级政法学院本科生投票选举产生。案例评选阶段,击水律师依次对各自代理的民事案件进行阐述,或语言犀利、旁征博引;或义正言辞、有理有据,每一个案件的讲述都详细完整、内容丰富、专业与博学兼具。律师发言完毕后,同学们针对案件纷纷提出法律问题,击水律师凭借犀利的言辞、缜密的逻辑见招拆招、充分展现了他们的实力与风采,赢得了评委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经过两个多小时精彩的发言,最终,我所房产法务部部长安刚律师凭借其代理的“以房抵债”,七旬老人确权胜诉案获得2015年度击水律师事务所“十大经典民事案例”之首;我所王茜律师代理的高某某遗产继承案、我所副主任吕慧宾律师代理的范某等六人所有权确认案、我所副主任司晓楠律师代理的孟某房屋确权案、我所副主任刘淑霞律师代理的张某返还纠纷案、我所三农法务部部长程正芳律师代理的某某公司借款纠纷案、刘念鑫律师代理的陈某民间借贷案、陈君健律师代理的闫某民间借贷纠纷、史锦岭律师代理的袁某提供劳动者责任纠纷 、张向龙律师代理的杜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分别被评为2015年度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十大经典民事案例”。评选结束后,天津科技大学政学院副院长于志勇教授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学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不断提高,如何加强学生的法学理论教学与司法实践结合,引导和培养人才受到法学院教师的重视,希望通过此次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感谢潘强主任和击水律师为科大法学院学子提供学习的平台。我所主任潘强律师鼓励同学们未来在法律领域中要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进过两个小时的评选活动,双方均表示受益匪浅,都表示今后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组织学生和律师一起座谈、辩论和律师进讲堂活动,做到教学相长、共同提高。“2015年度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十大经典民事案例”评选活动在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图书馆楼第二报告厅举行 安刚律师凭借其代理的“以房抵债”,七旬老人确权胜诉案获得2015年度击水律师事务所“十大经典民事案例”之首第二名:我所王茜、刘丹律师代理的高某某遗产继承案 第三名: 我所副主任吕慧宾律师代理的范某等六人所有权确认案 第四名:我所副主任司晓楠律师代理的孟某房屋确权案(安刚律师代发言) 第五名: 我所副主任刘淑霞律师代理的张某返还纠纷案 图为:实习律师孙言代发言第六名:我所三农法务部部长程正芳律师代理的某某公司借款纠纷案 第七名: 刘念鑫律师代理的陈某民间借贷案 第八名: 陈君健律师代理的闫某民间借贷纠纷 第九名: 史锦岭律师代理的袁某提供劳动者责任纠纷第十名:张向龙、左丹丹律师代理的杜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 科大法学学子积极互动,踊跃提问 击水律师的实力与风采,赢得了评委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潘强律师为科大法学生赠送击水图书《法治大家谈》 天津科技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于志勇教授讲话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讲话 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3.22
  • 击水律师为“101企业家俱乐部”企业家讲授劳动法
    本所讯 为促进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2016年3月12日下午二时,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及青年律师王茜、谷艳艳律师受邀为"101企业家俱乐部"企业家们开展普法讲座,系统讲述员工在入职、在职、离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活动过程中,潘强律师、王茜律师、谷艳艳律师深入浅出、旁征博引,紧扣当前社会形势和热点,并结合我所办理的经典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员工在入职、在职、离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运用正确地法律思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讲座过程中,三位律师不断与职工互动交流,睿智幽默且通俗易懂地解析企业家们提出的法律问题。整场讲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获得了“101企业俱乐部”企业家们的一致好评,使企业家们受益匪浅。潘强律师表示:“在市场经济的今天,通过对企业家开展法制宣传,提升民营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我所主任潘强律师深入浅出的讲授劳动法相关法律知识潘强、王茜、谷艳艳律师现场为企业家解答法律问题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3.19
  • 潘强律师出席财大第二届“江平击水奖学金”颁奖典礼
    本所讯 3月16日晚,天津财经大学月牙报告厅座无虚席,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师生、法学界优秀学子、法律界优秀法官和十佳公诉人、法律志愿者欢聚一堂,参加“江平击水奖学金”颁奖仪式暨法治前言学术讲座。“天津财经大学·江平击水奖学金”由中国法学泰斗、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全国人大原常委江平教授签字设立并题写奖学金名称,江平教授还授权由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捐资30万设立,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确有特长的天财法科学子,激励天财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回报社会、报效祖国,为天财学子进一步深造或求职就业提供资助。2014年11月6日该奖学金设立,2014年12月24日江平教授来津为天津财经大学法学学子颁发首期“江平击水奖学金”;3月16日晚,再次举行“江平击水奖学金颁奖典礼”暨法治前言学术讲座。因江平教授身体原因,他委托有关专家学者颁奖。天津市海事法院院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天津市民商事审判首席专家张勉教授,天津财经大学纪委书记冯捷,奖学金捐助方代表、著名律师潘强,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本锦等为获奖同学颁奖。颁奖仪式后,天津市海事法院院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天津市民商事审判首席专家张勉教授作了题为“海商法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法制讲座。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陈灿平院长主持“江平击水奖学金”颁奖典礼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为获奖学子颁奖 潘强律师与获奖学子合影 天津市海事法院院长张勉为获得一等奖奖学金法学学子颁奖 张勉教授作题为“海商法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法制讲座 图/文:杨毅
    2016 03.19
  • 我所为击水女文员“三八”送花
    本所讯 为庆祝“三八”妇女节,我所工会为每一位女律师、文员精心准备鲜花盆栽一珠。在此,潘强主任携击水全体同仁,祝愿所里的各位女士节日快乐,身体健康,生活美满! 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6 03.15
  • 市高院市妇联解读《反家庭暴力法》
    文章摘自3月9日《城市快报》第八版城市快报讯 (记者 高立红 通讯员 吴玉萍)昨天下午,市高院和市妇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其近期制定的全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动机制情况做出介绍,专业人士还对《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了解读。本市的家庭暴力情况如何?一旦遭遇家庭暴力该如何维权?昨天,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借用几个发生在本市的案例进行解读。据其介绍,目前,在本市发生的家庭暴力案件中,通过判决认定家暴情节的很少,弱势一方“胜诉”的也多以调解方式结案。出现这种状况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证据的取得和认定不足。案例一:提供证据很重要女青年小青遭遇家庭暴力,被丈夫殴打后,用手机对伤情拍照,想以此为证据主张权益。不过,当她拿着照片找到律师后,律师告诉她,这样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据张向龙介绍,不少家庭暴力受害者能够在遭遇家暴后对伤情进行拍照,但仅有这些是不够的,因为照片只能证明受伤害的事实,不能证明所受伤害由谁造成。要尽量在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出具“指定医院函”,再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这样才能形成一个证据链条。案例二:要第一时间报警女青年小刘经常遭遇家庭暴力,她最终拿着伤情照片、警方“指定医院函”、笔录、诊断证明到法院打官司。在律师的帮助下,她的家暴事实在法庭上形成不争的事实,双方离婚时,小刘获得了更多“财产补偿”。张向龙称,《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对警方的要求提高了,民警因家暴出警要求有家暴笔录,就家暴情节对各方询问,而不仅仅以家庭纠纷处理,这为受害方主张权益提供了有力证据。所以,当事人要记住,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不能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纵容对方。案例三:精神暴力也是家暴44岁的武女士与中年男子赵某是半路夫妻。赵某文化程度不高,无业,无房。二人婚后一直住着武女士的房子(武女士婚前财产)。婚后不久,武女士发现二人性格不合,几度争吵后,武女士离家与赵某分居。怎奈,赵某不想分手,赵某几度到武女士的单位吵闹。后来,法院判决二人感情破裂离婚,赵某腾房,搬出武女士的房子。张向龙表示,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前的案例,如果用现在的法律解读,赵某的行为属于精神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因为他的无理取闹,妨碍了女方的正常工作,对受害人一方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那么武女士除向法院起诉离婚外,还可向法院请求发布保护令,制止赵某的行为。“家事审判”改革提速昨天的发布会指出,“家事审判”面临着新问题。近年来,本市法院受理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案件逐年上升,平均每年受理的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就达1.9万件左右,并且以年均3%左右的速度增长。《反家庭暴力法》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对人民法院以及妇联组织等相关单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正式提上日程。前天,本市首个家事审判庭在红桥法院挂牌。
    2016 03.11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 电话咨询
    17720020309
  • 微信咨询
  • 在线咨询
法律服务热线:17720020309
击水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中海财富中心811室
电话:(022)26448299
传真:(022)26453133
南开分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14层
电话:(022)27310358 (022)27310333
传真:(022)27318806
宁河分所
地址:芦台镇新华道光明小区底商8号
电话:17720020309
传真:(022)26453133
关注击水
微信
微博
抖音公众号
友情链接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官网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津ICP备12007811号-2 津公网安备:12019202000194 Support by Unite talent
免责声明隐私保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