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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主任参加河北区“法律进军营”活动
    本所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驻区部队官兵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营造军民团结、军地和谐的良好氛围,2012年4月13日上午10:30,我所主任潘强律师代表河北区优秀律师来到位于河北区中山路的驻区总参谋部测绘大队操场,参加了河北区“送法进军营”活动仪式。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同志、律管处处长李云虹同志、副处长任丽霞同志,河北区司法局局长刘月明同志、副局长王磊同志、政治处主任侯春华同志及大队政委李红兵同志等领导出席活动仪式。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同志、河北区司法局局长刘月明同志及大队政委李红兵同志先后发表讲话,并现场为部队官兵赠送了由我所主编出版的《案海击水》、《到中流击水》、《击水律师谈交通事故》及《都市心雨》等法制宣传书籍。 我所潘强律师参加河北区“送法进军营”活动仪式 市司法局、区司法局领导向部队官兵赠送了由我所主编出版的《案海击水》、《击水律师谈交通事故》等法制宣传书籍 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律管处处长李云虹、副处长任丽霞,河北区司法局局长刘月明、副局长王磊等领导出席活动仪式之后,我所主任潘强律师还针对部队官兵所提出的婚姻家庭、返还彩礼、交通肇事、债权债务等法律问题,一一为大家进行了专业、详细的解答,使广大官兵受益匪浅。本次普法活动,旨在对广大官兵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进一步提高广大官兵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拓展法律拥军领域,更好地整合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打造法律拥军广阔平台,以文明城区建设为重点,努力提升法律拥军工作新水平。” 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河北区司法局局长刘月明及大队政委李红兵先后发表讲话本次普法活动旨在对广大官兵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进一步提高广大官兵的法律意识 潘强律师针对部队官兵所提出的婚姻家庭、返还彩礼、交通肇事等法律问题,为大家进行了专业、详细的解答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我所将于14日参加交通广播公益咨询会
    本所讯 我所定于2012年4月14日本周日上午九时,在和平区哈尔滨道的天津青年宫四层,参加由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和天津青年宫共同主办的“今天说法”公益活动暨交通广播《交法在线》法律咨询会。届时,我所主任潘强将携我所任波、安刚、齐跃、杨雪、卢彦民、吴凤颖、范蕊、司晓楠、范亚楠、丁鹏、李红涛、陈君健、王茜、王会权律师参加活动。活动上半场将由潘强、吴凤颖律师为现场听众讲解有关房地产买卖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下半场则由十五位击水律师倾力为现场听众答疑解惑,义务解答关于房屋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争议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法律问题。届时,欢迎击水的新、老朋友准时参加。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第二届击水交通事故高峰论坛成功举行
    我所潘晓东律师发言 我所史锦岭律师发言 我所赵春梅律师发言 我所吴凤颖律师发言 我所陈君健律师发言 我所哈特律师发言潘强主任表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已经成为各个家庭、各个单位、人员的必备交通工具,由此衍生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已经日益凸显。目前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方面的法律依据较少,而且各地的司法实践各有差异,有些地区差异还比较大。因此,本届高峰论坛针对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所副主任苏文辉律师发言 我所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发言 我所焦志军律师发言 我所法律援助部部长王娜律师发言 我所司晓楠律师发言 我所卢彦民律师发言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我所协办城市快报“律师在您身边”栏目
    首期“律师在您身边”栏目将于2012年4月11日星期一在城市快报发表,敬请观注。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击水交通事故高峰论坛将于8日举行
    2012年击水交通事故高峰论坛将由我所主任潘强律师主持。论坛上,我所副主任苏文辉、刘建、王玉青律师,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法律援助部部长王娜律师及焦志军、史锦岭、吴凤颖、赵春梅、陈君健、哈特、司晓楠、卢彦民律师等将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提出自己的建议。这也是我所第二次举行击水交通事故高峰论坛,论坛将深入研究、讨论如何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这将是一场意义深远的聚会,敬请期待。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击水团支部被授予市团建工作优秀单位
    本所讯 2012年3月31日,我所团支部被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授予“2011年度天津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团市委表示:2011年,天津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蓬勃发展,全市各级团组织深入贯彻《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团中央《关于做好2011年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作为重点,全面部署,全力推进,全程攻坚。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组织深入贯彻党和团的重要思想主张,以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为前提,努力探索与企业根本功能相融合的工作切入点,积极开展服务青年的特色活动,服务企业青年成长成才;全市各级团组织专职团干部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帮扶基层团组织增强活力,服务非公和社会组织青年成长成才,为激发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和谐天津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团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团市委决定授予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等单位“2011年度天津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获得荣誉后,我所团支部书记张璟瑾激动的表示:“感谢团市委、河北区团委一直以来对我所团支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我们会珍惜团市委授予我们的荣誉,再接再厉,积极探索团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紧跟着党建步伐,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的发挥我所团支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争取为我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做出新的贡献。”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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