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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强律师出席鼎运律师事务所开业典礼
    本所讯 2013年11月18日,由原我所律师创办的鼎运律师事务所在河西区美都酒店举行了隆重的开业典礼仪式。我所主任潘强律师携击水同仁出席了开业典礼。潘强主任在席间发表讲话,他表示非常高兴能够来到鼎运律师事务所参加开业庆典。郑晓云律师、王娜律师、谭昊律师、于彬律师虽然离开击水,开办新所,但仍像自己的孩子,希望他们越飞越高,希望该律师事务所能够越办越好,越办越强,为律师事务工作的发展和创新尽一份大力,同时也预祝鼎运律师事务所业绩蒸蒸日上,为法律服务业谱写出华美篇章。现任鼎运律师事务所主任郑晓云律师(原我所律师)表示不忘击水如家长般的苦心培育之恩,孩子终须长大,已步入而立之年的他今天选择了在路上独自前行,前方的路已不再有领导的庇护也不再有兄弟姐妹的陪伴,但无论何时在路上潘强主任及击水同仁依旧是他心中的亲人。 同时感谢潘强主任多年多年的关爱与支持。 潘强律师(中)为鼎运律师事务所祝酒致辞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3 10.19
  • 我所将于周日参加交通广播公益咨询会
    本所讯 我所将于2013年10月20日本周日上午九时,在位于和平区哈尔滨道天津青年宫三层,参加由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和天津青年宫共同主办的"今天说法"公益活动暨交通广播《与法同行》法律咨询会。届时,击水律师将莅临现场参加活动,为广大听众讲解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及公产房承租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并将“一对一”义务为百姓解答各种法律问题。欢迎击水的新、老朋友准时参加。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0.17
  • 我所将于明晚做客交通台与法同行栏目
    本所讯 2013年10月15日明晚九时,我所南所主任卢彦民律师、王茜律师将做客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与法同行》栏目,与听众一同探究法律事件,关注交通出行,并通过法律事件的深度解读,帮助听众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法规指导出行。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0.14
  • 潘强律师今晚做客新闻台法制纵横栏目
    本所讯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将于本周一晚(10月14日)19:00做客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法制纵横》栏目,与听众一同探究法律事件,并通过法律事件的深度解读,帮助听众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法规指导出行。敬请收听FM97.2兆赫。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3 10.14
  • 吴凤颖律师接受河北区有线电视台采访
    本所讯 近日,我所房产.工程法务部部长吴凤颖律师接受了天津市河北区有线电视台《河北法治》栏目的采访,围绕普法情景剧主题“下班早退,回家路上被车撞伤,是否算工伤?”给予了睿智专业的法律评析。与此同时,本集普法情景剧由我所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赵春梅律师及张世通律师担任主演。吴凤颖律师表示:“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只要不是自己的责任,就应认定工伤”这点并不完全。《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职工遭遇的交通事故,只要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无论是次责还是同等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本案中对于毕先生的下班行为,虽然根据单位规章制度其属于早退,但他是在完成下班手续后才离开单位的,而且出事地点在回家的路上,该情形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国家制定《工伤保险条例》的本意就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所以虽然毕先生具有早退行为,应接受单位处罚,但这并不是工伤保险条例排除工伤的情形,因此并不影响对其工伤的认定。节目将于近期播出,敬请关注。 吴凤颖律师接受河北有线电视台采访 赵春梅律师(左)、张世通律师(右)担任本集普法栏目剧主演 张向龙律师(右)担任本集普法栏目剧主演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0.14
  • 潘强律师今晚做客交通台法律前哨站栏目
    本所讯 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将于2013年10月14日(今晚)21:00至21:30,做客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与法同行—法律前哨站》栏目,围绕百姓关注的社会热点事件,为您答疑解惑,普及法律知识。 本期讨论话题:昨天是重阳节,这也是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后首个老年节。这部从7月份开始实施的,专门为保障老年人权益而设立的法律在实施了两个多月以来,有没有真正的起到保障老年人权益的作用?在今后这部法律还有没有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欢迎您明晚准时调频FM106.8收听该栏目,一同参与讨论。 新闻编写:李中美
    2013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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