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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强被聘为河北区卫生系统社会监督员
    本所讯 从即日起,潘强律师被河北区卫生局聘为河北区卫生系统社会监督员。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我所参加宁园街人大代表送法律进社区活动
    潘强主任为河北区宁园街居民代表讲解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法律知识 潘主任表示: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结婚、离婚涉及到千家万户、千百万人的切身利益 群众代表认真聆听,讲座广受群众好评 张向龙、齐跃律师本次讲座旨在解释《婚姻法解释(三)》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其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后参与其贷的一方来说,离婚时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等。 张向龙、齐跃律师热情的与群众互动,耐心的为群众答疑解惑现场群众代表认真聆听,讲座广受群众好评。讲座结束后,张向龙、齐跃律师热情的与群众互动,耐心的为群众答疑解惑。潘强主任表示:婚姻对于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是密切相关,婚姻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结婚、离婚涉及到千家万户、千百万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了解《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法律知识显然很重要,可以使广大百姓增强维权意识,切实的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婚姻。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我所党支部荣获“干事创业先进党组织标兵”称号
    本所讯 2012年6月26日上午九时,河北区委在座落于河北区昆纬路新闻中心一楼报告厅召开了“河北区纪念建党91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包括我所党支部在内的河北区十个基层党支部荣获了“干事创业先进党组织标兵”的荣誉称号。会上,中共天津市河北区委书记孙宝华同志指出:今年是落实市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任务光荣并艰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对党负责、对全区人民负责、对河北区未来发展负责的态度,把各项工作推向新水平,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新的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端午节前夕 击水律师探望江平教授
    本所讯 2012年6月21日上午,端午节前夕,潘强律师携我所青年律师万志薪、单联璞、张振宇等一行来到北京探望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享有中国法学界泰斗美誉的江平教授,并代表全体击水律师向江平教授送去端午节最诚挚的祝福。与此同时,击水律师还向江平教授请教、学习我国《物权法》相关法律知识。 中国法学界泰斗江平教授 击水律师向江平教授请教、学习我国《物权法》相关法律知识。 潘强律师将江平教授在天津的珍贵留影作为礼物送给江平教授 击水律师认真的聆听江平教授的教诲 江平教授为单联璞律师签书 江平教授为张振宇律师签书 江平教授为万志薪律师签书 江平教授与潘强律师 江平教授与万志薪律师江平教授与单联璞律师 江平教授与张振宇律师背景资料:江平,浙江宁波人。1948年-1949年,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1956年,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83年-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还担任七届人大常委、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5年至今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1995年至今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江平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曾当选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曾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职;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香港大学、意大利第二罗马大学、日本青山学院、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授中国民法、罗马法、公司法等课程,并获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秘鲁天主教大学名誉法学教授等殊荣。现仍然担任着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会长等职务。江平教授在反右运动中被打成第一批右派分子,历经了22年的磨难。但是,民主、法治的理想和信念在江平教授的心中从未动摇,并支撑他度过了漫长而艰难的岁月。1978年,江平教授回到了阔别22年的讲台,并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主任、副校长、校长职务。 江平教授不仅是著名的法学思想家,更是著名的法学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他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披肝沥胆,为中国的法学教育呕心沥血。他参加了《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制订,并直接担任《信托法》、《合同法》起草小组组长,以及《物权法》和《民法典》草案专家小组的负责人之一。在承担繁重的学校管理工作和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任务之余,他撰写了《罗马法》、《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公司法教程》、《法人制度论》等教材和著作;发表了《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思考》、《制定一部开放性的民法典》等产生广泛影响的学术论文;而90年代主编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律卷”所推出的系列西方法学名著更是为中国法学学子带来了全新的视野。著作:《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委、民法学科主编)、《罗马法教程》(合著)、《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独著)、《民法教程》(合著)、《公司法教程》(《新编公司法教程》)(主编、合著)、《法人制度研究》(主编、合著)、《中国采矿研究》(主编)、《中国司法大辞典》(主编)、《商法全书》(主编)、《证券实务大全》(主编)、《商法案例评析》(主编)。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潘强赴京登门求教高铭暄、赵秉志教授
    本所讯 2012年6月18日上午十时,潘强主任率我所徐国强、杨雪、潘晓东律师及君荐律师事务所郭文礼主任一行,就所承办的一起刑事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旨在保证案件质量,追求公平公正的结果,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赴京向我国刑法学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享有中国刑法学之父美誉的高铭暄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赵秉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兴良,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泽宪,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卢建平等著名学者登门求教。 高铭暄教授 高铭暄教授(左)、陈兴良教授(右)与潘强律师 潘强律师与陈兴良教授 陈兴良教授与潘强、潘晓东律师(右) 陈兴良教授与潘强、郭文礼律师(右) 陈兴良教授与郭文礼律师 陈兴良教授与潘强、杨雪律师(右) 赵秉志教授(右)与潘强律师 赵秉志教授与潘晓东律师 赵秉志教授与郭文礼律师(左) 赵秉志教授与杨雪律师(左) 陈泽宪教授(左)与潘强律师 陈泽宪教授与郭文礼律师 卢建平教授(左)与潘强律师 潘强律师向高铭暄教授登门求教 高铭暄教授与潘晓东律师 赵秉志教授 陈兴良教授 陈泽宪教授 卢建平教授专家简介:高铭暄,男,1928年5月生,浙江省玉环县人。1951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毕业。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荣誉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名誉主席。1953年起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现法学院)任教,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三、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法学组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等职务。曾参加1979年刑法典起草和1997年刑法典修订工作,多次参与中国最高司法机关制订刑事司法解释的研讨咨询工作。先后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和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赵秉志,男,1956年生,河南南阳人。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等多种学术职务。1988年至1997年间参加了中国立法机关个性刑法典的工作。著述颇丰,论著多次获得国家级、部委级或院校奖励。科研成绩斐然,1991年被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沈立城学位获得者”称号;1993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陈兴良,男,1957年3月21日出生,浙江义乌人。1977年12月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4年12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至今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以及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陈泽宪,男,1954年7月生,福建古田人,研究员。主要学术专长是刑法学,现从事法学研究。1982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同年8月至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1987年8月至1988年8月作为中美法律教育交流委员会(CLEEC)项目访问学者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法学院研修;1994年至1997年应邀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修改小组成员参加刑法修订起草工作;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兼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0年9月至2001年9月作为国家公派的富布赖特(Fulbright)高级研究学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和耶鲁大学法学院从事学术研究。现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刑事法学重点学科负责人,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卢建平,男,1979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至1988年在法国蒙彼里埃大学法学院学习,获硕士、博士学位。1988年至1999在浙江大学工作。自1999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工作。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副秘书长、执委、国际犯罪学会理事。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潘强被聘为市工商局专家咨询论证委委员
    本所讯 2012年6月15日,为提高我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聘请我所主任潘强律师于即日起担任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委员。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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