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锦旗感谢苏文辉、张黎明律师
本所讯 2011年11月13日上午,委托人王女士来到了我所,将两面写有“人民的好律师 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了我所副主任苏文辉、张黎明律师的手中,对并两位律师代理本案后出色的工作和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并称赞两位律师服务优质高效、法学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是为人民着想、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的好律师。
委托人送锦旗感谢两位律师,并与张黎明律师(中)合影2011年初,王先生与其朋友到某温泉浴池洗浴,该浴池的男部设有两个浴池。此时,其中一浴池中正在加入热水,温度高不能洗浴,室内能见度低。王某与朋友于温水池洗浴过程中,王某坐在池边,背向热水池,突然后仰倒入正加热水的热水池中,被另一洗浴者及搓澡工捞起,发现其身上皮肤已有脱落,二人与被告洗浴中心负责人一同将王先生送至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王先生烧伤休克,心功能不全,脓毒血症,呼吸循环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王先生的爱人王女士慕名找到我所,并委托了两位律师。律师认为:此次事故是因地面湿滑导致王先生坠入浴池中,且浴池中放有热水,造成了王先生95%重度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浴池放入开水后,未在池边周围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因浴池内湿气过高才使人头脑缺氧,造成王先生掉入池中烫死。被告作为浴池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应对王先生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经过两位律师庭前大量的调查取证和庭中的精彩代理,最终为王先生的家人争取到医疗费、交通费、餐饮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护理人员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555528元。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