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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克玮同志光荣入党
    我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发展大会本次会议以党员发展为议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在支持人报告了会议议题、宣布到会人数等情况后,雄壮肃穆的《国际歌》正式拉开了本次党员发展大会的序幕。会上,高克玮同志首先宣读了《入党志愿书》,讲述了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上的所感所得,表达了对党的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对党组织的向往;随后,高克玮同志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了的她基本情况,并汇报了对高克玮同志的培养过程、政审结论;在党支部书记宣读了支委会的讨论意见后,在场的党员先后发表了与高克玮同志申请入党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高克玮同志在工作中积极努力,认真负责,能够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已达到一名共产党员的要求。 我所党支部书记贾芳同志主持大会 高克玮同志宣读《入党志愿书》最后,支部大会以投票表决的形式,一致同意吸纳高克玮同志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大会宣布了我所支部关于同意高克玮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决议。高克玮同志表达了加入党组织的激动心情,感谢党组织的关心和培养,并表示今后会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更加努力,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会上,河北区司法局政治处王锦辉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高克玮同志表示祝贺,同时希望高克玮同志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能以正式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思想上和行动上不断完善自己,增强服务意识、发扬奋斗精神,牢记党的宗旨、端正入党动机,立足岗位、无私奉献,踏踏实实为人民服务。 河北区司法局政治处王锦辉副主任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在庄重严肃的气氛中,本次党支部党员发展大会圆满结束。 (左起)张向龙同志、任波同志、贾芳同志、高克玮同志、宋利华同志合影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击水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五周年大事记
    本所讯 2011年11月24日,在临近我所成立十五周年之际,我所回顾了从1996年成立至今所走过的历程。这十五年来,承蒙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所承办的案件已逾万件,不仅为众多当事人挽回了损失,赢得了信任和好评,为推动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天津、平安天津做出了积极的努力。这是全体击水人共同努力的结果。现将我所成立十五周年大事记公布:一、1996年11月21日,击水律师事务所成立。成立之初,律师四人,文员二人。二、1999年潘强律师开始在天津电台交通台,解答交通事故中的法律问题至今。2011年7月,首届“击水交通事故高峰论坛”在河北区人大的四楼会议厅成功举办。当月《击水律师谈交通事故》一书出版。三、2000年10月30日,潘强律师等人接受宫以仁的委托,起诉单田芳侵犯其父宫白羽创作的武侠小说《十二金钱镖》的著作权案。2002年1月25日,潘强等律师代理了被媒体评为2002年十大经典案例之首的“吉林通化串子案”。2010年徐国强等律师代理了被媒体评为2010年十大经典案件的“罗彩霞姓名权案”。十五年来,击水律师成功办理的诉讼案子逾万件。四、2011年9月22日,潘强律师当选为河北区工商联副主席。10月22日,潘强律师被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聘为客座教授。11月8日,潘强律师第三次当选为河北区人大代表。五、2004年春,击水律师事务所设立“捍卫人权奖”。此后年年颁奖至今。六、2004年12月4日,击水律师事务所工会成立。2004年11月5日,击水律师事务所所党支部成立;2011年10月,党支部书记贾芳律师当选为中共河北区第十次党代会大会代表。2011年3月,击水女工委员会成立。2011年11月,击水团支部正式成立。七、2005年4月9日,击水南开业务部成立。时任市司法局局长刘广炬和时任南开区政法委书记王英桂为业务部成立揭牌。八、2005年9月16日,“击水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河北区司法局礼堂成立。时任市政法委副书记韩华民、时任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石晨燕共同为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十五年来击水办理的免费案子逾千件。2011年4月,击水法律援助工作站被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授予了“天津市模范集体”的荣誉称号。九、2007年4月28日上午,市委书记张高丽视察击水律师事务所南开业务部。十、2009年8月2日,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来击水所讲授侵权法并受聘为击水所顾问。2010年8月20日,杨立新教授为红桥法院全体法官和击水所全体律师讲授侵权责任法。潘强律师多次率数十名律师探望江平教授,零距离感受大师风范。十一、2007年5月12日,击水所协办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物权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2009年10月17日,击水所协办天津医科大学主办的“侵权法热点问题”研讨会。2011年5月27日,击水所与南开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第一届“击水杯”大学生辩论赛成功举行。2011年10月22日,击水所协办天津大学主办的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年会。2011年10月25日,击水所与天津交通广播电台《交法在线》栏目共同主办“击水杯”天津市首届高校模拟法庭大赛。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六所高校参加。十二、2011年9月,“击水”商标被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天津市著名商标。十三、2011年6月14日,我所与西青法院举行“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启动仪式。时任西青区法院院长蔡志萍女士率院党组全体成员出席。十四、2008年4月26日,击水贾芳律师与击水苏文辉律师喜结连理。2010年4月25日,击水律师王玉青与击水律师焦志军结为秦晋之好。十五、2011年12月3日,感动击水暨庆祝建所十五周年年会在河北区正达酒店隆重举行。击水律师80名,文员20名参加了大会。附:2006年9月22日下午,时任天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石晨燕及我市15个区县人大的领导参加了“庆祝击水律师事务所成立10周年”活动。11月10日,时任河北区区委副书记、区长薛新立等领导出席了我所召开庆祝成立十周年的庆典活动。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鲍宏声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鲍宏声律师接受采访在农贸市场上,经常能看见一堆一堆散装的食品,没有任何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也经常由此发生侵权纠纷,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针对市场上众多散装食品的规范问题,在法律上是否有所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散装食品时候又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我所鲍宏声律师对此进行了专业的法律评说。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首播时间:今晚18:30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击水律师事务所2011年十五件大事
    本所讯 2011年11月,回顾了这一年来的发展历程,我所总结了2011年发生的十五件大事,这是击水全体同仁共同努力的结果,现公布如下:一、2011年3月,击水所女工委员会成立,尹敬静担任女工委员会主任。二、2011年3月11日,我所与红桥区检察院友谊辩论赛在红桥区人民法院大法庭举行;红桥区法院院长张继萍女士出席。三、2011年4月,我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被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授予 "天津市模范集体"的荣誉称号。四、2011年4月21日,我所律师参观西青区法院。时任西青区法院院长蔡志萍女士率院党组全体成员热情接待。6月14日,我所与西青法院举行"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启动仪式。时任西青区法院院长蔡志萍女士率院党组全体成员参加。启动仪式由西青区法院副院长朱宝路主持。7月28日,我所与西青区法院举行法律适用研讨会。五、2011年5月11日,我所被市司法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命名为"天津市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六、2011年5月27日,由我所与南开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第一届"击水杯"大学生辩论赛在南开大学迎水道校区成功举行。2011年10月22日,我所协办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年会。会上,焦志军律师宣读了论文《试论交强险中的财产损失》;刘淑霞律师的论文《论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获优秀奖。2011年10月25日,我所与天津交通广播电台《交法在线》栏目共同主办"击水杯"天津市首届高校模拟法庭大赛。七、2011年6月24日,我所协办河北区司法局主办的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文艺汇演。2011年6月30日,我所党支部被河北区司法局授予"2011年度河北区先进党支部"称号;我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贾芳律师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011年10月,贾芳律师当选为中共河北区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贾芳律师获第四届河北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提名。八、2011年7月9日,我所举办的首届"击水交通事故高峰论坛"在河北区人大的四楼会议厅成功举办。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裕民、国家法官学院刘韶华等领导学者及我市部分交警、检察官、法官出席。九、2011年7月,《击水律师谈交通事故》出版。十、2011年教师节,潘强律师率我所杨雪、齐跃等律师赴京拜望我国法学界泰斗江平教授、高铭暄教授送去鲜花与祝福。十一、2011年9月,"击水"商标被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天津市著名商标。十二、2011年,潘强律师当选河北区工商联副主席,并第三次当选河北区人大代表;潘强律师被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聘为客座教授。十三、2011年,击水律师刘淑霞、狄妍、司晓楠、史锦岭、陈君健各自牵手另一半迈向幸福婚姻;郑晓云、刘建、于彬、张黎明、刘丽丽各自喜得贵子或千金。十四、2011年11月击水共青团支部成立,张璟瑾担任团支部书记。十五、2011年12月3日,感动击水暨庆祝建所十五周年年会在河北区正达酒店隆重举行。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我所2012年台历已出版
    本所讯 2011年11月21日,在临近我所成立十五周年之际,我所2012年台历已顺利出版,这也是我所成立十五年来首次制作发行台历。台历设计实用、美观、大方,其中汇集了多位律师、文员的精彩照片和简介,展现了击水律师非凡的风采,突显了“击水”著名商标的品牌形象和所经营的服务理念。我所简介: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自1996年11月成立至今,走过了十五年的历程。由成立之初的4名律师发展到80名,2名文员发展到20名。伴随法律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已设有交通、民商、劳动和法律援助等十几个专业法务部。 自2004年以来,还先后成立了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和女工委员会等组织,为“击水”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击水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捍卫您的人格尊严”为宗旨,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击水”被评为天津市著名商标,法律援助部还被天津市委、市政府授予“天津市模范集体”的荣誉称号。十五年来,承蒙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所承办的案件已逾万件,不仅为众多当事人挽回了损失,赢得了信任和好评,而且为推动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天津、平安天津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其中不乏有被评为2002年我国十大经典案件之首的 “吉林通化串子案”,以及2010年人民法院报评选的十大经典案件之“罗彩霞案”等诸多经典案例。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在辞旧迎新之际,全体击水人对以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我们将继续坚持击水人的信仰:击法治之浪,遏人治之舟;击清廉之浪,遏腐败之舟;击科学之浪,遏愚昧之舟。我们将继续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再创“击水”更加灿烂辉煌的美好明天。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程正芳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本所讯 2011年11月19日下午,我所程正芳律师接受了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某商厦欲将到期和即将到期的租户解除商铺租赁合同。一些商户反映:商厦去年招商的工作人员口头向租户承诺,房屋租赁期限为5年,可就在去年商户缴纳了一年的房租后,今年三月份签订租赁合同时,被告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均为1年。面对此种情况,商户依旧坚信商厦到时会再续签。现在一些租户要求退还房租或者赔偿进货的费用。程正芳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记者问:对于已经到期的商户,商厦是否有权在合同到期后不再合作? 程正芳律师表示:“对于已经到期的租户,商厦有权不再续租。”记者问:对于未到期的商户,商场与商户提前解约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程正芳律师表示:“对于未到期的商户,如果商场提前解约,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商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违约责任过高,商场可以待商户起诉后请求法院对违约责任予以变更。律师在此也提醒广大商户,不要轻信商厦工作人员的任何口头承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的每一项条款,必要时可在签订合同时把招商人员的承诺落实到书面当中,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首播时间:今晚18:30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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