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感谢信和锦旗感谢范蕊律师
当事人送感谢信和锦旗感谢范蕊律师(右)被告某物流公司雇佣的司机李某驾驶集装箱牵引车行驶至某路口处转弯,遇原告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李某驾驶车辆后在紧急向右打方向躲闪的过程中,其车的前部撞击李某车辆左侧中部,造成李某受伤。后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李某伤情为左小腿毁损伤、左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左胫腓骨开放粉碎骨折,左下肢截肢。范蕊律师认为此次事故给李某造成了巨大的身体及精神伤害,加上因左下肢截肢,考虑到李某年龄、身高和今后生活自理需配假肢等,经过律师的庭前的大量准备工作、庭审中的精彩代理和庭审后与法官的多次沟通,最终判决被告某物流公司赔偿李某医疗费、外购药费、鉴定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的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等共计92.3万余元。李某的家人对判决表示满意,借助这面锦旗和感谢信向律师表示诚挚的感谢,并赞美范蕊律师是击水青年律师的佼佼者,是为人民服务的好律师。(注:文中人物已化名)
感谢信原文:感谢信
尊敬的潘强主任、范蕊律师、王玉青律师:您好,我是一残疾人家属,在两次诉讼中,得到范蕊和王律师很大帮助及精神上的鼓励,并得到你所的照顾,减免了我们一部分代理费,我因精神压力大,有时和她们说话会很激动,她们不但不生气,而且还开导我,劝解我,理解我。王律师因工作忙也不忘在电话里说上几句关心安慰的话,在半年多尤其得到范蕊在精神上极大的鼓励和帮助。她善良,廉洁,体贴,热情,在法庭上言辞坚定果断,声音响亮,让我看到她的潇洒和魅力,看到一名律师的威严,她虚心上进,非常尊重王律师,细心听王律师的指点。在二位律师的努力下,案子最终得到满意的判决。在这半年多的相处,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真诚的向击水律师所表示感谢,真是名不虚传。再次感谢二位律师:望闻问切法律使者,诚实信心德行卫士。 致唐山市丰南区:刘女士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