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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平教授莅临我所成立15周年年会
    本所讯 2011年12月3日下午15:30,2011感动击水暨庆祝建所十五周年年会、第七届“捍卫人权奖”颁奖典礼在河北区正达酒店五楼宴会厅隆重举行。这是我所举行感动击水年会七年来,场面盛况空前且到场嘉宾和与会人员最多的一次。年会上,中国法学界泰斗江平教授的莅临为本次年会增光添彩,这也是所有击水人及天津法律人的最大荣耀。会上,江平教授表示:“祝贺击水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五周年,我很感动。我觉得律师事务所能够做出像击水所这样的成绩,能够真正的作为一个草根律师,能够真正的为我们广大百姓服务,这是很了不起的。我曾讲“律师兴则国家兴”,更多的是强调律师的能动作用,律师应该感觉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重大且起到了不可代替的作用,这关系到国家民主的增强和国家法制的兴旺。击水律师事务所以委托人感到满意为最大的光荣,把委托人的幸福始终放在自己任务的首位,这就是击水所之所以能够强大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一个律师事务所不在于人多,不在于律师水平有多高,也不完全取决于律师的学历如何。一个律师事务所只有全体律师处处把委托人放在自己的心上,把委托人的利益看做自己的利益,把委托人的幸福看做自己最大的幸福,才是他的成功所在。” 潘强律师率众击水律师热烈迎接江平教授的莅临 江平教授已过杖朝之年,但精神矍铄 江平教授神情坚定,展现了一代法学泰斗的非凡风采 江平教授态度和蔼可亲 江平教授的莅临为本次年会增光添彩,这也是所有击水人及天津法律人的最大荣耀 江平教授祝贺击水所成立十五周年 江平教授表示:“参加击水所成立十五周年年会,我很感动。” 江教授表示:“击水所作为草根律师为广大百姓服务,并取得了今天的成绩,很了不起。”江平教授表示:“击水所以委托人感到满意为最大的光荣,把委托人的幸福始终放在自己任务的首位,这是击水所之所以能够强大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江平教授曾为我所提字“律师兴则国家兴” 江平教授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建国 江平教授为原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金忠签书 江平教授与原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金忠 江平教授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贾邦俊 江平教授与我所潘强律师、新闻部孙婕 江平教授与我所行政主管黄莉 江平教授与我所文员杨娜 江平教授与我所主任助理赵辉 江平教授与击水律师 江平教授为我所副主任苏文辉、钱成霞律师签书 江平教授为我所副主任刘淑霞律师签书 江平教授为郭文礼律师签书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我所卢彦民等律师走进社区义务普法
    佳荣里社区居委会滕玉琴主任欢迎击水律师的到来 击水律师为社区居民义务普法 击水律师为社区居民义务普法本次义务普法活动受到了小区居民的热烈欢迎和响应。居民们准时来到社区居委会,就婚姻、继承、房产、劳动及小区物业管理等问题向律师进行咨询,四位击水律师专业而详细的给出了法律意见和建议。 普法现场气氛热烈 社区居民向律师咨询在将近三个小时的普法过程中,四位律师运用实际案例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击水律师的专业和敬业得到了佳荣里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自左向右:王金涛、梁海滨、张振宇、卢彦民律师 卢彦民(右)、张振宇(左)律师为居民普法 梁海滨(右)、王金涛(左)律师为居民普法在一片热烈的气愤中,本次义务普法圆满结束。 击水律师与佳荣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合影留念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任波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一位大爷因无配偶和子女,由其单位安排住进了养老院。近日,大爷因为身患重病住院接受治疗,产生了很多医疗费。这笔医疗费究竟该由谁来担负呢? 任波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任波律师表示:“如果大爷的单位是其监护人,那么单位就应当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为大爷支付相应的医疗费。如果大爷没有监护人,那么应当由对其承担赡养义务的人来支付医疗费。这里的赡养义务可以由法律规定而产生,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而产生。就前者而言,本案当中,大爷没有配偶和子女,因此不存在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人;就后者而言,大爷与养老院之间如果存在养老协议,大爷可以请求养老院按照养老协议为其支付医疗费。在大爷没有配偶、子女,养老院对其又不承担支付医疗费义务的情况下,大爷的医疗费就要由其个人承担了。在此律师也呼吁,国家应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关注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首播时间:今晚18:30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潘主任接受天津电视台卫视频道《视实》栏目采访
    潘主任接受《视实》栏目采访本期节目详情:节目围绕着“摄录违章,是否该执法告知?”问题展开讨论。日前,市民张先生在北方网论坛发帖,对摄录违章不做执法告知提出质疑:反复在某路口因同一项违规被摄录多次,导致罚款额数大,为什么没有执法告知?张先生表示:如果在初犯时就被告知,自己就不会反复违章多次了。针对这一问题,潘主任表示:违章摄录不告知,是剥夺了驾驶员的知情权,监控设备不能沦为单纯的罚款工具。随着交通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违规后的及时告知完全可以做到。交管部门应更加人性化地尽到执法告知的责任。现在国内一些城市已经开展了短信告知,证明了这并非是做不到的事。能不能做和有没有做不是一个概念,不能将“不好做”作为“不去做”的理由。另外,这个问题也亟待法律上的保障,只有有了法律做保障,才能建立起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本期节目内容详见12月11日12:00--12:30天津电视台卫视频道《视实》栏目。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4
  • 陈君健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消费者在某4S店预购某品牌红色骄车一辆,但4S店迟迟未进货,消费者决定解除合同,但4S店仅只同意调配车辆颜色,不同意解除合同。后消费者通过网络微博,说明了自己遭遇的情况,并斥责4S店的行为。4S店找到消费者,要求其删掉微博后,同意协商解除合同。此种情况,消费者和4S店的做法是否合法? 陈君健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陈君健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双方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能单方附加条件解除合同。与此同时,若消费者发生了维权困难后在微博上的发言属实,此种行为则不构成名誉侵权。”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首播时间:今晚18:30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 潘主任受邀参加天津财大法学院第九届法制宣传活动
    潘强主任精彩点评 天津财大法学院大一学生辩手的表现展现出了未来法律人的无限潜力两名游手好闲的白人青年强奸了仅10岁的黑人女孩童雅并意欲将其杀死。童雅获救但因伤势过重致终身无法生育。童雅的父亲、林场工人卡尔了解到强暴犯最多也就是被判十年监禁时,决定要自己惩罚罪犯。法院提审罪犯时,卡尔开枪将两人击毙。因此被以谋杀罪名起诉。女仇父报,一场悲剧该如何收场?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一年级的学生辩手分别模拟了法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律师、警察和证人等角色,在情与法、罪与非罪之中展开了激烈、精彩的辩论。 同学们的角色模拟可圈可点 潘主任对同学们场内场外的表现都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模拟法庭结束后,潘强主任受邀上台发言,他感慨的表示:“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同学们在场上的表现非常出色,展现出了未来法律人的无限潜力。本次活动让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同学们场上的表现,还有就是我从进场到坐下,同学们都是微笑服务、彬彬有礼,这给人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我了解到我们财经大学这两年的司考通过率很高,可喜可贺,我想告诉各位同学,无论从事任何工作,都要尽早规化好自己的人生,也希望同学们有时间来击水所参观、交流。” 多所高校法学院的学生汇集一堂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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