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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所公布2010年与媒体合作的十五件大事
    本所讯 2010年12月,我所回顾了这一年来与各大媒体的合作,现将我所于2010年与媒体合作的十五件大事公布如下。击水律师事务所在此特别感谢各大媒体多年来的信任与支持。一、2010年,我所继续与《今晚报》经济版合作《维权进行时》栏目,于每周六在《今晚报》经济版刊登。该栏目从2007年12月22日创办,内容从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房产、汽车、装修、购物、美容、求职等多个领域出发,锁定典型案例,抓住事件核心,通过击水资深律师的精彩点评和法律法规条款的链接,为读者提供值得借鉴的解决方案。二、2010年,我所继续与《天津日报》合作《潘律师信箱》栏目,于每周五在《天津日报》海河之声版刊登。该栏目从2006年开始创办,针对市民来信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为读者答疑解惑,普及法律知识。三、2010年,刘淑霞律师于每周六晚九点与潘主任共同做客天津电台交通台《交法在线》栏目。四、2010年1月11日,我所与《每日新报》合作,强势推出《司法帮办》栏目,于每周一在《每日新报》刊登。便于广大百姓学法、普法、用法,增强百姓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五、2010年2月1日起,我所与《天津政法报》合作《律师说法》栏目,于每周一在《天津政法报》刊登。通过典型案件及市民生活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意识。六、2010年5月起,贾芳、刘淑霞、任波律师于每月定期做客天津电台交通台《的士任我行》栏目。七、2010年5月9日,天津电台新闻台开播《潘律师谈劳动维权》栏目,每周日下午15:00-16:00首播,每周日晚上19:00-20:00重播。嘉宾律师:潘强、刘建、宋利华、程正芳、吕慧宾、卢彦民。八、2010年7月17日,我所与《今晚报》警法版合作《法治大家谈》栏目,围绕各类法律现象、真实案例、热点事件及新法规评析,由律师、学者、法官多方为读者解读。九、2010年8月27日,击水律师事务所受邀成为中国网络电视台(央视网)的100天活动,网络答疑平台值班律师,为网友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十、2010年9月13日至9月19日,击水律师受邀成为CCTV2中央财经频道《有法大家帮》100天活动法律咨询热线值班律师。十一、2010年9月28日,今晚传媒集团《今晚经济周刊》发表了题为“我要做一名草根律师—访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的专访,回顾了他从教师到律师的成功转型,以及十多年前几人的开所创业到现在的百人知名大所,分享了他艰辛创业历程中的点点滴滴和成为百姓心中“草根律师”的那些快乐。十二、2010年10月24日起,击水律师受邀成为CCTV2中央财经频道《有法大家帮》QQ律师,QQ律师答疑号码为:1248929。每周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为广大网友在线答疑。十三、2010年10月14日、11月4日、11月11日,潘强主任、苏文辉律师、刘建律师受邀做客中国网络电视台《法律在线》栏目。通过生动有趣、贴近生活的小案例,为观众朋友答疑解惑,普及《侵权责任法》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维权知识。十四、2010年11月30日,我所与新华网天津教育频道强强联手,推出“击水律师之声”栏目,透过形形色色的真实案例,为广大学生、老师及教育从业者普及《教育法》相关法律知识。十五、2010年12月15日,《击水特刊》将随《每日新报》发行。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我所与新华网天津教育频道合作“击水律师之声”栏目
    网址链接:http://www.tj.xinhuanet.com/campus/ http://www.tj.xinhuanet.com/campus/xyzs.htm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击水律师做客新闻台栏目
    主持人国玲、潘主任、刘建律师 程正芳律师 卢彦民律师 任波律师栏目播出时间:每周日下午15:00-16:00首播,每周日晚上19:00-20:00重播。欢迎击水的新、老朋友准时收听。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我所将与南开区检察院举行辩论赛
    本所讯 为了加强法务知识,交流办案经验,提高律师的业务技能和辩论水平,我所将于2010年12月3日下午2:00在南开区检察院8楼会议室举行辩论赛。届时,我所选出的六名参赛选手将与行通律师事务所以及南开区检察院的辩手们共同参加本次辩论赛。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3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郑晓云、吴悠律师
    郑晓云、吴悠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前往原、被告家中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在取得有力证据之后及时与法官同步案情进展,在两位律师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法院最终确认诉争房屋为原告所有,并要求被告协助原告将房屋产权证过户到原告名下。张先生得知判决结果之后非常满意,他衷心的感谢郑晓云、吴悠两位优秀律师为自己的案子付出的努力,并称赞两位律师不愧是为民解忧的好律师!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3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程正芳、鲍宏声律师
    程正芳(左)、鲍宏声律师(右)与当事人合影留念本案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找到我所之前,本案首先经过了仲裁机关的仲裁,结果陈先生的诉求却未得到支持。陈先生无奈只能将曾经所在的某公司诉至法院,我所程正芳、鲍宏声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参与诉讼。两位律师接受陈先生的委托后,立即开始调查取证,不放过任何一个对我方有利的细节,同时也积极的与被告某公司保持联系,多次前往公司了解情况,进行和解。最终,在两位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法院判令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13000元。得知这一结果的陈先生非常兴奋,他对程正芳、鲍宏声两位律师的工作十分满意。陈先生说,正是因为两位优秀律师的不懈努力,才改变了原本不被支持的仲裁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他由衷的感谢这两位优秀的击水律师。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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