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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主任随市人大民、宗、侨委赴深、沪考察
    日前,我所潘强主任和赵天竺律师受邀参加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与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组成的考察团,赴深圳和上海对两地的民族事务工作进行了为期9天的考察。此次考察之行,潘强主任和赵天竺律师是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的身份接受邀请一同前往。考察团一行9人,受到了沪、深两地接待单位的盛情招待,期间,考察团认真听取了两地兄弟单位介绍的有关民族事务工作的成功经验,使大家受益匪浅。精彩的互动使得考察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2013 12.13
  • 雍卫民律师应邀参加 “国际劳工标准和劳动合同法研讨会”
    本报讯 2009年8月7日,我所雍卫民律师应邀参加了市企业联合会在津主办的“国际劳工标准和劳动合同法研讨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李明星为会议致开幕词,整个会议围绕着核心国际劳工标准和中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问题展开了全面的交流和热烈的探讨。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标准专家Tim De Meyer 、国际劳工组织曼谷局雇主活动专家Dragan Radic 分别就国际劳工组织和核心国际劳工标准对全球化世界的影响,以案例形式生动的讲授了工作中的机遇和待遇平等、消除童工和强迫劳动、三方机制与集体谈判等国际劳工标准。北京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会讲解了中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最后,由天津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刘远征作了总结发言,研讨会圆满结束。
    2013 12.13
  • 潘主任受邀为红桥区幼儿园园长讲授法律知识
    简讯 8月13日,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幼儿园园长在武清区天鹅湖召开暑期工作会议。会议特别邀请了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于彬律师和雍卫民律师。潘主任围绕着如何“依法治园、如何依法正确履行幼儿园院长职责”展开话题,结合幼儿园在教工聘用、幼儿管理等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从《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几个方面深入浅出讲地讲授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大家的法律意识。
    2013 12.13
  • 击水律师参加民建南开区委举办的义务咨询
    本报讯 2009年9月13日,我所青年律师齐跃、李怀宇来到南开区长虹街芙蓉南里社区,参加了由民建南开区委企管支部举办的为社区市民义务咨询活动,此次活动的主题为“共建和谐社区”。活动中过往群众就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维权难题和法律问题向两位律师进行了现场咨询。本次咨询的热点主要围绕着老年人权益保障、物业纠纷和房屋纠纷等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两位律师热情、耐心的为群众答疑解惑,取得了积极、良好的效果,提高了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 同时,天津中医一附院、天津农业大学、南开区物价局等单位也都派代表一同参与了此次活动。
    2013 12.13
  • 正义使者 法律卫士----当事人送锦旗感谢徐国强律师
    本报讯 近日,当事人张某一行十多人来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写有“正义使者 法律卫士”的锦旗送到了我所徐国强律师的手中,对他这段时间辛苦的工作表示诚挚感谢。 2003年,刘某(时任该村支部书记)向当事人张某借用身份证办理村集体企业的营业执照(登记个体工商户),并承诺当事人张某由此带来的一切债务纠纷均由刘某承担。 2004年,村委会因与该集体企业的债务关系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还款,法院判决由张某一人还款,理由为该集体企业的工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业主为张某。张某不服提出上诉,某中院维持原判。后市检察院抗诉,某中院再审仍然维持原判决。 之后,我所徐国强律师接受当事人张某的委托,在全面了解了上述案情后,指出案情的关键是该企业虽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但是指属性仍为集体企业,村委会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并向市高院申请再审,高院经审判监督程序,判决驳回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张某对我所徐国强律师正义的精神,专业的知识和辛勤的付出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村里一行十多人一起赠送锦旗,并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2013 12.13
  • 我所被评为2008年度河北区优秀律师事务所
    本所讯 近日,我所被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授予2008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称号,充分肯定了我所在2008年的工作成绩。
    2013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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