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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潘强主任、雍卫民律师
    本所讯 近日,当事人李某来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写有“伸张正义 为民维权”的锦旗送到了我所潘强主任、雍卫民律师的手上,对潘主任高水平的案件指导和雍律师尽职尽责的工作表示了诚挚的感谢。本案是一起因承揽合同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被告李某来到我所委托潘主任、雍律师全权代理。法院以欠款纠纷立案受理此案,当事人李某认为欠款属实,只要能争取分期偿还就达到了委托目的。潘主任、雍律师在全面审查了当事人李某提供的全部材料后,认为本案的诉讼主体错误,并且案件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 。经过开庭审理,潘主任、雍律师指出本案诉讼主体错误,欠款是在某工贸有限公司与某工程有限公司履行承揽工程协议履行中产生的合同纠纷,本案原、被告仅仅是受托代表公司法人签订、履行合同的代表人,是履行职务行为,不是合同主体,合同的权利义务承担者是上述两个公司,且在合同签订后某工程有限公司未接到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欠工程款应在一定时期内返还,故本案的诉讼请求早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两年时效期间,依法应予驳回。最终,法院认定本案为承揽合同纠纷,并主动休庭做原告工作,准许原告当庭书面提出撤诉申请。庭审后,对方当事人希望我所律师能够提供庭外和解的机会。委托人李某对办案结果非常满意,对潘主任和雍律师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并高度赞扬两位律师是伸张正义、为民维权的好律师。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天津师范大学贾邦俊教授、郝磊教授携众学子来所破解疑惑
    会议以“出租车保险金案”拉开帷幕,案情错综复杂,在潘主任的带领下,我所轻年律师张向龙、吕慧宾、王娜、李梦婧、程正芳与贾教授、郝教授及各位研究生代表在会上积极辩论,将会议推向了高潮。最后,潘主任提出“一房多卖”这一社会热点话题,双方涌跃发言,全面阐述了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并由潘主任、贾教授、郝教授做出总结点评,为会议画上圆满句号。会后,潘主任提出类似这样有意义的学习研讨会今后应该多举办,组织学生和律师就各种复杂、热点案例进行激烈辩论,让学生们的法学理论深入到司法实践活动中,也促进轻年律师们法学理论知识的巩固和加强。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击水律师走进公共频道《新城市新空间》栏目
    本所讯 近日,天津电视台公共频道的《新城市新空间》栏目下设的法博士栏目,来到我所录制节目,节目中邀请我所马黎、于彬、刘建律师结合热点案例进行点评。今后,将有更多击水律师走进《新城市新空间》栏目。刘建律师参加节目录制马黎律师参加节目录制于彬律师参加节目录制 新闻编写:范亚楠
    2013 12.13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任波律师
    2009年11月18日,当事人王某和其母亲来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写有“维护正义、为民解难”的锦旗送到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任波律师的手中,对他们的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2007年初,王某与结识陆某,后陆某在家中因琐事对王某进行殴打,造成王某左眼眶骨折,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去年9月至12月间,陆某又以找王某为由,在河西区一平房内多次对王某之父进行殴打,造成王某之父双侧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其间,陆某还威逼王某之父将其承租的本市河西区的一处公产房变卖,并逼其以12.8万元的价格为陆某购买了一部卡罗拉轿车。据查,陆某还曾于今年1月12日15时许在河西区微山路姚某家中,以姚某之妻刘某曾建议陆某之父到养老院为由,先后两次对姚某进行殴打,造成姚某鼻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同日,陆某又在其家中威逼刘某写下“欠陆某八千元”内容的欠条。王某曾多方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但是均无果而终。王某辗转来到我所咨询,经过潘强主任、任波律师的分析,王某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以故意伤害和敲诈勒索两项对本案的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并对民事部分进行了判决,判决陆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两万余元。当事人王某表示:案件得到这样好的结果,离不开两位律师的辛苦工作,我们只有用一面小小的锦旗来表达自己的谢意。新闻编写:范亚楠
    2013 12.13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王玉青律师
    本所讯 近日,当事人陆培麟来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写有“百姓涕泪谢深恩 维护法律伸正义”的锦旗送到了我所交通法务部部长王玉青律师的手上,对她这段时间辛苦的工作和敬业精神表示了诚挚的感谢。2008年6月,当事人陆培麟与被告孙某发生交通事故,某交管局支队以无法查证该起交通事故事实,不能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最终没能做出事故责任划分。王玉青律师代理此案后,积极开展工作,着眼细节,并以某交管局支队虽未做出事故责任划分,但不能证明被告就不应承担事故责任,此案是被告车辆与原告身体接触,身体与车辆是无法做出痕迹鉴定的。以案件实际情况、当事人受伤程度、力学角度等多方面向法官分析此案,最终法院没有采纳被告的抗辩理由,判决原、被告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王玉青律师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承担60% 的赔偿责任。当事人就此交通事故的医疗费及相关损失等先后两次委托我所,最终通过王玉青律师的努力和精彩代理,为当事人挽回损失15万余元。当事人陆培麟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并借助锦旗对王玉青律师的认真工作深表感谢。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市总工会领导来所视察工作
    本所讯 2009年11月19日下午,天津市总工会秦部长、黄部长来我所视察工会组织情况,我所潘强主任、工会主席狄妍陪同领导参观了击水律师事务所南开分所,秦部长、黄部长与潘强主任、狄妍主席亲切畅谈。工会主席狄妍首先汇报了我所工会的组织情况,用图片幻灯的形式展示了自我所工会成立以来组织的各项活动。潘强主任则向领导介绍了我所自签署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后,在切实维护工会组织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方面所做的工作。秦部长指出:做好工会工作是律师事务所工作的重要环节,击水律师事务所作为最早建立律所工会的一家律师事务所,重视律师工作、重视百姓维权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今后还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才能推动工会工作更好发展。新闻编写:范亚楠
    2013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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