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彦民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本所讯 2011年9月6日上午,我所卢彦民律师接受了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的采访,针对目前一些加盟店倒闭或人间蒸发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消费者是否有权利向加盟店总部主张权利,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进行法律评析。
卢彦民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记者采访卢彦民律师表示:“消费者要维权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首先,要弄清楚加盟店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即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次,如果加盟店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加盟店关门倒闭、人间蒸发的,由此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加盟的总部(总公司)主张权益,总部应承担连带清偿的法律责任。最后,如果加盟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双方是相互独立的经营实体,对自己的行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但在加盟店关门或者倒闭,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也应由总部承担,即总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首播时间:今晚18:30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尹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