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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乔传浩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
    乔传浩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本期节目内容:公司刚刚成立不久,营业执照拿到手还不到两天,市民刘先生就在某招聘网站上发现了自己公司的招聘信息。刘先生琢磨半天也没想起来自己在网站上发过招聘广告,便联系了该网站的负责人。与网站负责人沟通后,负责人向刘先生出示了该网站与广告提供者的合同文本。刘先生惊讶的发现,合同上的公司名称、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均与自己新公司的一模一样。刘先生当即意识到,这是有人在冒用自己公司名义发布了虚假的招聘信息,便随即报了警。那么,除了虚假信息发布者应当负责以外,该招聘网站是否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损害发生呢?在这一事件中,招聘网站又应当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对刘先生应当如何赔偿呢?本期节目内容详见今晚天津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60分》。首播时间:今晚18:30重播时间:今晚22:28 次日早上7:00、中午12:00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3
  • 击水律师任天津电视台《真相》栏目专家律师团律师
    潘强律师: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1982年毕业于天津市师范大学政法系经济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1983年-1996年先后在天津市五十七中学、天津市政治师范学校、天津市中山涉外金融职业专科学校任政治和法学课教师。1990年考取律师资格,1993年在严打期间开始办理案件。其精通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事务,常年担任天津市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台《交法在线》栏目、新闻台《法治纵横》栏目、新闻台《潘律师谈劳动维权》、经济台《今晚有说法》等栏目的特约嘉宾。2010年、2011年多次受邀做客中国网络电视台《法律在线》栏目,并多次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今日开庭》栏目的采访。潘强律师著有《案海击水》、《聚焦击水》、《到中流击水》和与他人合著的《民事活动常用法条》等书籍。十五年来,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案件,其中有影响的案件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天津日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城市快报》、《天津青年报》、《天津政法报》均有报道,并在上述报刊媒体上发表了大量文章,阐述自己的法律观点,介绍自己的办案经验,点评经典案例。潘律师喜欢作诉讼业务,他认为诉讼是一个推动社会走向法制、走向文明的杠杆,诉讼为关心我们国家现在和未来的人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天地。潘律师非常喜欢的格言是“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 苏文辉律师: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开党校客座讲师、天津森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执业10余年来,承办民、刑事案件上千起。擅长各类民商、刑事案件。2010年、2011年多次受邀做客中国网络电视台《法律在线》栏目,并多次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滨海1时间》栏目的采访。曾在《人民法院报》、《城市快报》、《每日新报》、《今晚报》、《天津政法报》、《中小企业联合会刊》上发表文章,共计百余篇。执业理念:做人做事但求真、善、美,惟愿以真诚之情、善良之心、追求完美之态度,回报委托人的信任。 刘建律师: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天津进极运输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帝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康雷科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8630部队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擅长毒品类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在2009年11月与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友谊辩论赛中被评为优秀辩手;2009年12月,被天津市律师协会评为首届最佳青年刑事辩护律师;2010年9月,在与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律师辩论赛中,被评为最佳辩手。2010年11月曾受邀做客中国网络电视台《法律在线》栏目,并多次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天津公共频道《法博士》栏目的采访。多次在《人民法院报》、《城市快报》、《今晚报》、《天津政法报》等发表文章,共计百余篇。执业理念:精诚所至 金石为开 任波律师: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南所交通法务部部长,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擅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合同、房产、公司等民商事案件。2009年,任波律师在与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的辩论赛中荣获最佳辩手。执业以来成功代理诉讼案件百余起,其中,李某房屋确权案被评为2009年击水律师事务所十大经典民事案件;魏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被评选为2010年击水律师事务所十大经典交通事故案件。其多次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滨海1时间》等栏目采访,不定期做客天津电台交通台《交法在线》、《的士任我行》栏目,为听众普及法律知识。曾在《人民法院报》、《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政法报》等报刊媒体发表文章四十余篇。执业理念:当事人利益无小事。 齐跃律师: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击水律师事务所北所法律援助部部长,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其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继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房屋权属等民事及刑事各类案件。齐跃律师多次坐客天津新闻广播《法治纵横》栏目,并多次在《今晚报》、《城市快报》上发表文章,为广大听众和读者解答各种法律疑问。其在执业期间多次走访居民社区,开展义务咨询和模拟法庭活动,为广大居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答疑解惑。执业理念:坚持对正义和法制的信仰,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勤勉尽责,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潘晓东律师: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法学系和管理学双学士学位。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其法学功底深厚,理论水平高,在大学期间多次组织参加法律研讨活动,在刑事及民商法领域兴趣浓厚。在校曾在天津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马自达4S店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工作,社会经验和阅历较为丰富,毕业后加盟击水律师事务所,曾协助主办律师办理多起贪污、侵占、交通事故,以及著名的“罗彩霞案”等刑事民事案件,出色的完成了律师工作,获得主办律师和委托人的好评。执业理念:以委托人的利益为核心,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委托人的人格尊严为己任。在职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兢兢业业,用心去做每一个案件、用自己的努力去完成委托人的心愿、用自己行动去捍卫公平与正义。 背景资料:《真相》是天津电视台自制的第一档故事栏目,自06年播出以来深受广大电视观众的喜爱,收视率一直处于频道首位,并多次获得全国十佳法制栏目奖,节目品牌价值居天津电视台所有栏目的第五位。《真相》与全国近五十个法制、亲情、伦理道德、社会故事栏目合作,尽最大努力搜集全国范围的“新、奇、特”故事,并采用西方悬疑小说抽丝拨茧的揭秘手法和传统评书的叙述方式,精心设计悬念和矛盾冲突,紧紧抓住观众的心理,引领观众一步一步破解心中的谜团,并且夹叙夹议,在叙述中适时地发表精辟的评论,提升节目的思想性。《真相》每期讲述一个精彩的、发人深思的法制故事,天津电视台著名播音员谭夜娓娓讲述。节目播出时间:天津电视台科教频道每晚19:45。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赵振华处长莅临我所授课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赵振华处长莅临我所授课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赵振华处长莅临我所授课赵振华处长是我国社会保险资深人士、国务院社保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之一、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1991年至2001年,赵处长曾作为国务院聘请的8位专家之一,参与了医疗保险的制定工作。赵处长首先讲述了社会保障的概念、内容、产生和发展、特征、原则以及它与其他商业保险的区别和联系等问题,并详细讲授了我国社保制度的历史起源和发展演变,让在座击水同仁获益匪浅。赵处长还从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这五大社会保险范畴为大家深入浅出的进行介绍以及立法层面的讲解,并结合社保工作中实际面临的问题,生动形象的为大家排忧解难。赵处长幽默、细致的讲解,受到了击水同仁的欢迎,大家纷纷对赵处长精彩的讲话报以热烈的掌声。通过赵处长的详尽讲解,击水同仁们进一步了解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社会保险关系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社会民众的生存和发展方面来说,社会保险应该让生存在社会中的所有人都有健康和生命存在的保障,从社会的发展来说,应该保证国家的财力在满足现有社会发展的情况下有发展空间。总之,社会保险要达到的目标是社会与人的协调发展以及个人生存的基本保障。赵振华处长为击水同仁带来了生动一课,本次关于社会保险的授课圆满结束了。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3
  • 礼仪培训师宋菲老师来我所授课
    本所讯 2011年6月25日下午2:30,礼仪培训师宋菲老师受邀来到我所,就职业形象塑造等相关问题为击水同仁带来了生动一课。 礼仪培训师宋菲老师来我所授课 礼仪培训师宋菲老师来我所授课 礼仪培训师宋菲老师来我所授课 宋菲老师首先引用了古时候孔子的典故,详细又形象的说明了个人形象,尤其是职业形象对一个人在生活、工作等各个方面的巨大影响。在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全面了解一个人时,首次见面的印象便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对大家进行专业的职业形象的塑造了。人与人之间完整的第一印象在7秒钟内完成,其中,一个人的外在形象仪表占到了整个印象的55%。那么,怎么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赢得一个好的印象呢?俗话说:“好的开始就是成功的一半”,宋菲老师给出了注重外在形象的几个原则,那就是“符合身份,扬长避短,区分场合”,只有遵循这几个原则,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对方留下一个完美、优秀的好印象。然后,宋菲老师又分别讲授了如何塑造一个成功的男士商务形象及女士商务形象,结合男士及女士的职业不同特点,从整体色彩搭配、鞋袜配饰到站姿立姿等细节分别作以详细的讲解,令在座击水同仁获益匪浅,收获颇丰。最后,宋菲老师说道:“在一个公司中,个人形象要比企业的标语更重要。希望本次简短的教学能让大家学到一些知识,在职场中树立个人的风格,塑造优良的形象。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个人和企业的整体形象,使整个企业更快更好的发展下去”。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本次授课圆满结束。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3
  • 河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文艺汇演圆满举行
    本所讯 2011年6月24日下午2:30,由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主办、我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天津市河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文艺汇演在河北区金三角海鲜美食城多功能厅圆满举行。莅临本次文艺汇演现场的领导有: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月明同志,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侯春华同志,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副局长孙贵和同志。河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文艺汇演现场莅临本次汇演的领导自左向右依次为: 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月明同志,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侯春华同志在一片热烈而又和谐的气氛中,本次文艺汇演正式开始。参加本次文艺汇演的演出选手及现场观众已逾百人,大家纷纷用嘹亮的歌声、如潮的掌声为中国共产党九十岁生日献礼。担任本次文艺汇演的两位主持人为:天津市河北区公证处王德松同志和我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贾芳律师。担任本次文艺汇演的五位评委为: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孙贵和副局长,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政治处李宝茹副主任,天津孚惠律师事务所张振元主任以及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司法所骆振勇所长。 担任本次汇演的五位评委 担任本次汇演的两位主持人本次汇演首先由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月明同志致辞。刘书记讲到:“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九十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艰辛求索,不懈奋斗,建立了新中国,赢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为党的事业无私奉献,前仆后继,九十年的伟大历程向世人昭示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中国人民实现独立解放,赢得幸福和强盛!今天我们欢聚一堂,共同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希望大家积极发挥水平,唱出对党的热爱,共同祝愿我们的党、我们的祖国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昌盛!” 天津市河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月明同志致辞刘书记致辞后,一曲激昂奋进的《红旗飘飘》,拉开了本次文艺汇演的序幕。本次汇演以独唱、合唱、朗诵、散打表演等多种艺术形式进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说句心里话》、《唱支山歌给党听》、《歌唱祖国》、《浏阳河》这些耳熟能详的“红歌”唱出了我党九十年的波澜壮阔,九十年的灿烂辉煌,演出选手用最炽热的感情表达了自己心中对党的无限敬意,用最美好的旋律传达了心底对党的真挚热爱。 我所刘大鑫律师带来的《红旗飘飘》 河北区司法局宣传科杨维铭同志带来的《东方之珠》 我所副主任苏文辉律师、北所办公室主任安妮带来的《为了谁》 河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姚农副主任带来的《说句心里话》 河北区司法局建昌道司法所孙振同志带来的《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河北区司法局政治处骆刚同志带来的《驼铃》 我所吴悠律师带来的《浏阳河2008》 天津捷行律师事务所于胜利主任带来的《长江之歌》 我所安刚律师带来的《唱支山歌给党听》 河北区司法局公证处带来的小合唱《歌唱祖国》我所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带来的诗朗诵《沁园春·长沙》以及我所年轻律师司晓楠、刘大鑫、尹娜、安刚带来的诗朗诵《击水为党先赞歌》等串场表演抒发了击水同仁爱党敬党的无限深情,不断地将本次汇演推向高潮。 我所交通法务部部长任波律师带来的诗朗诵《沁园春·长沙》 我所年轻律师司晓楠、刘大鑫、尹娜、安刚带来的诗朗诵《击水为党先赞歌》 串场节目表演——散打“我们唱着东方红,当家作主站起来,我们讲着春天的故事,改革开放富起来。继往开来的领路人,带领我们走进那新时代,高举旗帜开创未来!”在我所新闻办公室主任尹敬静高亢澎湃的《开创新时代》歌声中,本次文艺汇演在最高潮中落下了帷幕。经过评委们的专业评分,本次汇演最终评出了三等奖三名,获奖者分别是:我所刘大鑫律师的《红旗飘飘》,河北区宣传科干部杨维铭的《东方之珠》,我所副主任苏文辉律师、北所办公室主任安妮的《为了谁》。二等奖两名,获奖者分别是:我所新闻办公室主任尹敬静的《走进新时代》,河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姚农副主任的《说句心里话》;一等奖一名,获奖者为河北区司法局公证处的小合唱《歌唱祖国》。各位领导分别为获奖者颁发了奖状及奖品,本次文艺汇演圆满结束。 本次文艺汇演三等奖获得者: 我所刘大鑫律师的《红旗飘飘》(左二) 河北区宣传科干部杨维铭的《东方之珠》(右一) 我所副主任苏文辉律师、北所办公室主任安妮的《为了谁》 本次文艺汇演二等奖获得者: 我所新闻办公室主任尹敬静的《走进新时代》(右) 河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姚农副主任的《说句心里话》(左) 本次文艺汇演一等奖获得者:河北区司法局公证处的小合唱《歌唱祖国》红歌嘹亮,红旗飘飘,红歌一代代传唱,革命精神一代代传承。让我们的心随着党的脉博而跳动,让我们的脚步跟着党的历史车轮而前行,迎着新世纪的曙光,走向光辉灿烂的明天。最后,让我们用振撼寰宇的声音,祝愿祖国母亲、祝愿中国共产党万寿无疆! 河北区司法局领导与我所参演选手合影留念 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3
  • 齐跃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滨海1时间》栏目采访
    齐跃律师接受天津电视台滨海频道《滨海1时间》栏目记者采访齐跃律师表示:“首先,银行在未征求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增加收费项目,是单方面修改格式合同,是一种违约行为。合同应该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银行应在变更之前告知用户,而不是变更之后才通知;其次,从法律层面讲,《商业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应是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银行自设设立收费项目、自行涨价的行为直接违反了《商业银行法》;最后,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性服务价格都应当举行听证会。所以银行单方的收费标准就是无效的。”节目内容详见:2011年6月28日 周二晚19:30 天津电视台滨海频道《滨海1时间》栏目。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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