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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婆婆给儿子买房掏首付 离婚儿媳能分房分钱吗
    文章发表于2017年10月16日《每日新报》第05版【案情介绍】市民刘女士咨询:我与男方登记结婚,婚后购买一套私产房,总房款是300万元,其中首付120万元。男方父母用出售其他房屋后所得的房款支付首付款,我和男方共同偿还贷款。后来男方以感情破裂为由将我起诉至法院,男方母亲在法院提出首付款是单独赠与男方的,与我无关。我该怎么办?【律师解答】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解答:一般情况下,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时一方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也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这不意味着在离婚诉讼期间,只要一方父母声称赠与本方子女,该房屋的全部份额或者相应份额就一定只属于自己的子女。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本相安无事,而诉讼时为争取更多的财产利益就指明单方赠与,这种现象是存在的。如果一味地对赠与人的主张全部采纳,必然损害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原则上应要求提供赠与方、受赠方以及受赠方的配偶均书面确认单方赠与的文件,或者手赠与方的配偶认可单方赠与的事实。仅凭赠与方和受赠方的认可,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因双方系父母子女关系,在诉讼中与对方系对抗关系,法庭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日常生活常理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2022 02.21
  • 一次诉讼就离婚,怎么做到的?
    本文章发表于2018年6月19日《城市快报》第3版 【案情介绍】 城市快报讯 市民吴女士的婚姻很不舒心。她在天津,丈夫小李在外省工作。吴女士后来发现,小李多次与其他女性有婚外情。吴女士的婚姻保卫战打得很辛苦,争过吵过,打过110。小李还给她写过保证书,如果再有婚外情双方婚后贷款买的房归吴女士。这以后,小李还是被发现有婚外情。吴女士心灰意冷,分居一段时间后,她决定离婚。她听说,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法院不会判离,这让她很为难。于是,求助到击水律师事务所。 【律师解答】 该所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是资深律师。在听取吴女士介绍的情况之后,张向龙律师称,因为吴女士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虽然吴女士有对方出轨的证据,但非法定事由,在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的情况下,判决离婚的几率较小。如果吴女士执意要离,律师可以努力尝试促成双方调解离婚。 在开庭前,张向龙律师为吴女士详细阐明办案思路、开庭程序以及开庭注意事项。为开庭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庭审中,张向龙律师从事实出发,依据法律的规定全面分析判断,并围绕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夫妻财产的分配等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最终,经过张向龙律师的不断努力,对方也接受了张向龙律师的意见,与吴女士达成了调解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离婚,吴女士名下的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产归吴女士所有,小李名下的位于郊区的房产归小李所有,各自房下的贷款各自偿还。小李名下的轿车归吴女士所有,小李负责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婚后的家具、皮沙发、家电等归吴女士所有。案件发展至此,令吴女士十分满意,她一再向律师表示感谢。 律师点评: 庭审过程中,张向龙律师就如果调解不成判决的话,应当判决双方离婚发表了充分的代理意见。最终,本案如张律师设想的一样,以调解离婚结案。但是,张向龙律师还是想忠告人们,应当珍惜婚姻。张向龙律师称,家是社会的细胞。家是避风的港湾。没有稳定的家,就不可能有稳定的社会。近年来,离婚现象增多,特别严重的是年轻人草率行事,对于双方的未来,对于社会的长治久安,都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希望双方当事人未来都能拥有幸福、稳定的家庭。
    2022 02.21
  • 酗酒算构成离婚恶习吗?有说法
    本文章发表于2018年6月25日《城市快报》第4版 【案情介绍】城市快报讯 80后林女士刚刚结束了一段糟糕的婚姻。前夫李某有个坏习惯——酗酒,而且一喝就多,一多就撒酒疯,砸东西、打人。林女士一提离婚,李某就挽留,每次都发誓改,没多久又犯。 进入本案前,林女士已然和李某分居一年多,上小学的女儿也是她自己带着。之所以分居,也有为女儿考虑的因素,因为女儿年龄正好敏感,每次让她亲眼看着爸爸发酒疯,林女士都心痛无比,担心对女儿成长不利。 上法院前,林女士已和李某达成离婚协议,孩子与林女士共同生活,李某按月给付抚养费,但李某要求林女士在离婚协议上写明,林女士离婚后不得再婚,如果再婚,将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归李某。林女士感觉不对劲,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之前求助到击水律师事务所,该所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担任林女士的代理人。 【律师解答】张向龙律师认为,虽然法条上只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些明确事由,并没有将酗酒屡教不改列明,但酗酒屡教不改也是法定离婚事由。只不过证据不太好取,要有多次李某酗酒的证明,才能证明“屡教不改”。张向龙律师建议当事人通过录音陈述取证,林女士与李某交涉,其间提到李某多次酗酒砸东西、打孩子,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在交涉中,李某均予以承认。 关于林女士不能再婚如再婚即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约定,张向龙律师认为,结婚离婚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这条约定限制了女方再婚的权利,不合法应予撤销。 就此,林女士在张向龙律师的帮助下取得了李某酗酒屡教不改的证据,并向法庭出示,张向龙律师又进一步解释限制婚姻自由行为不合法,最终在法院主持下,男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此案得以调解结案,原被告离婚,孩子归林女士抚养,被告李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取消了限制再婚的内容。 律师点评: 关于酗酒是否法定离婚事由?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向龙律师认为,根据相应法律规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可判决离婚,也即业内常说的法定离婚事由。其中没有明确提到酗酒,但张向龙律师认为,酗酒行为本身,如果情节恶劣又屡教不改,给家庭生活造成负面影响的话,可以认定为离婚的法定事由。类似还有卖淫嫖娼等。
    2022 02.21
  • 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本文章发表于2018年6月25日《每日新报》第4版 【案情介绍】 每日新报讯 李女士来所咨询:我与前夫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上约定孩子由我抚养,前夫每个月按时支付给孩子2000元抚养费。现在离婚一年了,前夫却只支付过一个月的费用,我多次催促要求他支付孩子抚养费,他都不予理睬,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律师解答】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田伟律师、杨丽实习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李女士前夫拒绝支付抚养费,李女士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夫按时支付抚养费。就抚养费数额的问题,李女士既可以按照离婚时双方约定的每月2000元抚养费进行主张,也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酌情增加或减少。如果经过法院裁判,前夫仍然拒不支付抚养费,李女士可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提醒大家注意一点,离婚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是不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只有经过法院依法审理确认协议有效后,才可申请强制执行。
    2022 02.21
  • 同居后分手,请出男方有点难
    本文章发表于2018年7月2日《城市快报》第7版 【案情介绍】 城市快报讯 40岁的鲁女士面临人生危机,与同居9年的男友钱某到了尽头,分手时遇麻烦,男友拒绝搬离鲁女士的房子,声称自己与鲁女士共同生活多年,房子也有他的份,不能说分手就分手,让他搬走可以,拿几十万元补偿再走,这令鲁女士苦恼至极。她几度与钱某争执,还报过警,均无济于事。无奈之下,她求助到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该所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成为她的代理人。【律师解答】 张向龙律师认为,鲁女士可以提起腾房案,但因同居而起的腾房案,有些特殊。几天后,按照张向龙律师的要求,鲁女士拿来房产证等证据材料。证据显示,鲁女士早在与钱某同居前两年就出资买了现在的房产,且取得房产证。张向龙律师认为,鲁女士完全有依据请求法院判令钱某腾房,但是鉴于此类案件执行起来有难度,张向龙律师也及时向鲁女士进行了风险告知。 法庭上,张向龙律师为鲁女士据理力争,并将一系列法律依据提交给法庭,同时,与法官及时沟通,便于法官了解。钱某一味坚持几十万元的赔偿。在调解阶段,鲁女士表示可以给钱某几万元,但钱某不同意。最终,法院判决钱某腾房,限期搬离,且鲁女士不必补偿,如果钱某不搬,鲁女士可提供一处租住房并交付半年租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官司赢了,鲁女士对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 律师点评: 本案被告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有劳动能力,可以自行赚钱,租赁房屋。其不能因原告与其男女朋友关系,就理所应当认为原告有照顾义务,也不能因此就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在,原被告双方男女朋友关系已经瓦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5条:“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39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规定,被告均应将房屋返还给原告,以停止侵害行为。
    2022 02.21
  • 体弱多病妇女离婚时 能获补偿吗?
    本文章发表于2018年7月16日《每日新报》第4版 【案情介绍】每日新报讯 市民赵女士咨询:我与男方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分居期间,我体弱多病需要治疗,而且生活比较困难。男方有一处婚前房产,婚后将该处房产变卖,又购置一处新的房产,仍然登记在男方名下。请问法院是否直接判决我们离婚。如果离婚,我是否能够得到补偿? 【律师解答】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解答:就您所提的离婚问题,如果一方认为感情确已破裂,可以起诉要求判决离婚。但是即使双方分居两年以上,法院在首次审理离婚诉讼时,也会为双方做调解工作。如经调解无和好的可能,原则上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再次起诉后,如果仍然坚持诉讼请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关于所提财产分割问题。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以外,应为共同财产。男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变卖所得的房款属于婚前财产的替代物,此后如仅以该房款购买新房产,那么该房产仍应为男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仍为男方所有。关于您所提补偿问题,鉴于您陈述的情况,对于体弱多病、生活困难的一方,另一方应当从其现有的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照顾。这体现了对妇女和弱者权益保护的立法本意。所以即使您不能分得房屋份额,也可以向对方要求补偿。
    2022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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