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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高克玮律师
    本所讯 近日,当事人高女士及其亲属来到我所,将一面写有“敬业正直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我所高克玮律师的手中,对于高律师耐心细致的解答表示诚恳的感谢。 当事人和高克玮律师(中)合影留念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3
  •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赵天竺、王娜律师
    本所讯 2010年8月11日上午,当事人刘女士来到我所,将一面写有“严以法律为准绳 公正辩护为人民”的锦旗送到王娜律师的手中,对赵天竺、王娜两位律师这一段时间以来辛勤的工作表示积极的肯定和诚恳的感谢。 当事人和王娜律师(右)合影留念本案是一起因继承引发房屋所有权纠纷的上诉案件。诉争房屋系公产房屋,原告系诉争房屋承租人的继女,被告系与诉争房屋承租人签订扶养协议的侄子,在承租人死亡之后,该房屋究竟应由谁来继承呢?我所赵天竺、王娜律师在接受了本案原告的委托之后,积极的调查取证,深入的挖掘线索,最终查明本案被告并不属于诉争房屋申请过户范围之列;同时,虽然被告与原承租人的扶养协议已约定承租人死亡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但本案诉争房屋系公产房屋不得作为公民的个人财产来处分。据此,法院终审判定,本案原告刘女士确定为诉争房屋的承租人,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终审判决下达后,当事人刘女士十分激动,她特地来到我所,将锦旗送给赵天竺、王娜律师,以此表达了自己对两位律师的感激之情。新闻编写:孙婕
    2013 12.13
  • “罗彩霞案”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
    本所讯 8月13日,备受关注的“罗彩霞案”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案件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合议庭人员审理。历经四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调解,原告、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峥嵘一次性给付罗彩霞赔偿金4.5万元,原告罗彩霞放弃其他诉求。庭审期间,被告王峥嵘的代理律师代表王峥嵘向罗彩霞鞠躬致歉。 潘主任(左)、徐国强律师(中) 罗彩霞与被告方握手言和媒体链接: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0-08/13/c_12443221.htm中国青年网:http://news.youth.cn/fz/201008/t20100813_1315647.htm中国网络电视台:http://news.cntv.cn/society/20100813/102713.shtml搜弧网:http://news.sohu.com/20100813/n274193968.shtml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s/2010-08-13/145320891951.shtml腾讯网:http://news.qq.com/a/20100813/001517.htm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贾芳律师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本所讯 2010年8月7日起,贾芳律师将担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贾芳律师感慨的说:“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这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我只有在工作中不断进取,更加周到地为委托人争取更多的权益,才能不辱使命、不负众望。”贾芳律师简介: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获法律硕士学位,2005年11月加盟击水律师事务所,现任击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律师。贾芳律师专攻民商法务,尤其擅长办理房地产、建筑工程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其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勤勉、细致、负责的态度成功代理了百余起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业界享有良好的口碑。长期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从房地产开发公司到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为顾问单位量身定制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大大减少了诉讼风险,切实有效地为顾问单位解决了很多经营和管理上的问题,与众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其身兼南开区委党校的特聘讲师,多次为党校学员讲课,并长期在天津交通台《法制纵横》、《交法在线》等栏目担任嘉宾,多次在《今晚报》、《城市快报》、《每日新报》等报刊栏目上发表文章。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我所与河北区检察院于9月3日举行辩论赛
    本所讯 为了加强学习,提高我所律师的业务技能和辩论水平,我所与河北区检察院将于2010年9月3日在河北区检察院举行辩论赛。此次辩论赛将围绕“刑事案件容留他人吸毒是否存在被害人”、“童某诈骗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是否存在未遂”及“吕成智受贿案”等热点主题展开辩论。     我所刘建、高克玮、胡德莉、安刚、程正芳、潘晓东、李梦婧律师均以辩手身份参加本次辩论赛。 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 “罗彩霞案”8月13日长沙开庭
    本所讯 根据西青区人民法院下达的《出庭通知书》,立案近15个月的“罗彩霞案”将于2010年8月13日上午8:30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潘主任携我所徐国强、安刚、潘晓东、李梦婧律师于近日赶赴长沙。 背景资料:罗彩霞是湖南邵东县人。2004年她毕业参加高考,总成绩514分,没达到湖南省当年的二本录取分数线。罗彩霞同班同学王佳俊当年高考成绩为335分。2004年9月,时任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的王峥嵘从女儿班主任张文迪处获取了罗彩霞的高考信息,伪造了罗彩霞的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在王峥嵘的操作下,王佳俊冒用罗彩霞之名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2008年,王佳俊用罗彩霞的名字办理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罗彩霞2005年被天津师范大学录取。2009年3月,罗彩霞在申办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时被拒,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意外浮现。2009年5月15日,时为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的罗彩霞,以姓名权、受教育权受侵害起诉王佳俊、王峥嵘、杨荣华和湖南省邵东县第一中学、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教育局在内的7被告,2009年6月又追加时任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为第8被告。新闻编写:尹敬静
    2013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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